视频监控器材招标公告

视频监控器材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视频监控器材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人北京市东单体育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5: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00至2016年07月0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73.094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佳乐、成志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北京市东单体育中心
采购人地址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10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薛工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佳乐、成志凯、********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单体育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视频监控器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器材

项目编号:BJJF-2016-7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佳乐、成志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东单体育中心

地址: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薛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和佳乐、成志凯、********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用途:监控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3、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4、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5、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09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00至2016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 监控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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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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