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标本馆布展工程招标公告
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标本馆布展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标本馆布展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人 | 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28日 15: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29日 08:30至2016年07月05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1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9.419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玲利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人 | 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 | ||
采购人地址 | 东岭街与亚泰大街交汇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艾海涛****-********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玲利****-********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标本馆布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标本馆布展工程
项目编号:DFHT2016-0607-GC04DFHT2016-0607-GC0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
地址:东岭街与亚泰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艾海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标本馆布展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6-0607-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标本馆布展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本馆布展工程;
2.2计划投资额:29.4191万元;
2.3建设地点:吉林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标本馆;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12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2015年)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办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2015年)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41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8:30至2016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标签: 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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