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用设备租赁公司木质素纤维采购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用设备租赁公司木质素纤维采购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用设备租赁公司木质素纤维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用设备租赁公司,对木质素纤维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4517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用设备租赁公司木质素纤维采购

1.3采购内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用设备租赁公司木质素纤维采购,具体详细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物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

是否含运费

税率

总价(含税)

备注

木质素纤维

130

5380.00

含运费

13%

******.00

增值税专用发票

1.4质量,供应商应保证供应物资的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符合合同要求,公差应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超出约定公差范围的部分不予结算,货物的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保证文件应随货同行。供货商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向采购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JT/T 533-2020);还应满足下表质量技术要求:

木质素纤维质量技术要求

项目

单位

指标

试验方法

纤维长度,不大于

mm

6

水溶液用显微镜观测

灰分含量

%

18±5

高温590℃~600℃燃烧后测定残留物

PH值


7.5±1.0

水溶液用PH试纸或PH计测定

吸油率,不小于


纤维质量地5倍

用煤油浸泡后放在筛上经振敲后称量

含水率(以质量计),不大于

%

5

105℃烘箱烘2h后冷却称量

1.5检验标准: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物资需经建设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1.6其他要求

1.6.1费用的支付:付款方式为2024年末支付所结算金额的20%,余款根据业主拨款情况进行支付。表中所列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按实际到场验收数量结算,当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不足表中数量时,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需求不足向采购人进行索偿。

1.6.2支付前供货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货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网银支付。

1.6.3需要提供黑龙江省内近三年供货业绩,需附项目联系人及合同证明。

1.6.4由于项目施工现场存放条件有限,而且木质纤维需要防潮防火存放,根据项目需求每车发货10吨。且项目通知发货后24小时内货物需进场。

1.6.5本项目木质纤维质量要求严格,生产商需严格把控生产质量 原材料需使用新闻纸(报纸),不得使用废棉、尿不湿棉及费墙纸等劣质回料。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多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00 元(含税)。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交货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阿出口拌合站 。

4.1供货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五、意向采购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供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出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六.意向采购商报名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时00分至 2024 年6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采购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采购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采购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采购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上审核资料发送邮箱lj3_tygs@163.com。

七、招标采购文件收费。

招标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人民币 ¥1000.00元(壹仟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人民币 ¥*****.00(贰万元整)

标书款缴纳账户信息(须公对公缴纳)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纳税人识别号:(18位代码):912*****672******D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账号:231*****901**********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招标文件费)。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招标结束一周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意向供应商汇款账户。

7.1收费截止时间:2024年6月1日 10时 00分止。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网上多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4年6月1日10:30-11:3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如只有一家意向采购商参与报价,则采购项目流标。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十、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要求。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用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联 系 人:黄芳芳

电 话:151*****933

2024年 5 月 2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木质素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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