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网络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WIFI网络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2016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WIFI网络信息技术 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2016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WIFI网络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服务外包内容
2、服务规范 详见附件1: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WIFI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内容及信息技术管理服务标准 3、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2: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WIFI网络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考核规范 二、资格条件 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 (3)申请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申请。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3)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申请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广西省柳州市龙城路32号〕。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价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6日17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西省柳州市龙城路32号〕。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所有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广西省柳州市龙城路32号 邮编:545001 联系人:黄朝莉 联系电话:189*****663 传真:****-******* 电子邮件:189*****663@189.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日期:2016年6月28日 附件1: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WIFI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内容及信息技术管理服务标准 一、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设备范围: 室内型AP设备:AP主设备、天馈线系统(与其他信源合路则包至合路器以前)及配套设施,如AP紧固件、AP电表、电源线、跳线和地线等。 室外型AP设备:AP主设备、无线桥接设备、天馈线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室内分布天馈系统:指单独为WIFI提供服务的室内分布天馈系统,包括功分器、耦合器、馈线、定向天线、全向吸顶天线等。 终端设备线路:AP至用户端光纤终端盒之间的线路及配套设备,如光电转换器、光缆尾纤、楼道交换机、ONU、五类线、POE远程供电模块等。 上述设备(不含E8-2站点)均为电信方建成并经初验后已投入使用。 二、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日常的AP设备、线路和配套设备(包括天馈、电源、紧固件和光电转换器等)故障处理、检测、查修及更换; (二)AP设备、线路和基站配套设备(包括天馈、电源、紧固件和光电转换器等)定期巡检; (三)AP设备故障处理后,填写故障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 (四)AP设备、线路和AP配套设备(包括天馈、电源、紧固件和光电转换器等)的资料管理(资料动态更新、完善等); (五)按要求进行AP设备的防雷检查和安装临时的防雷地线; (六)除上述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工作外,协助电信方进行下述工作: 1、协助电信方处理用户对AP设施和安装方面的投诉(天面漏水纠纷、用电纠纷等核查处理); 2、协助电信方配合无线电管理处对WIFI设备的测试; 3、协助电信方做好WIFI应急通信和通信抢修工作; 4、AP室外走线及地线的故障处理和检测; 5、协助AP设备安装和其他割接工程的配合工作。 6、协助处理用户投诉工作。 7、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负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施工的安全责任。 三、电信方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按照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有关的管理规定和业务处理流程,制定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考核标准、考核细则,根据信息技术管理服务质量指标和服务质量指标的完成进行综合评定,核算。 (二)在业务上对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进行指导,协助贯彻信息技术管理服务规程,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技术引进和更新后,应为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培训。 (三)负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整理和核实固定资产卡片,对新增和报废的设备、线路的资料及时修改,做到卡片和实物相符。 (四)负责线路和设备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电信方建立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设备的信息资料,与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实现信息共享。线路和设备资源的使用权在电信方,资源启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 (五)负责设备器材的选型、采购和大修更新计划审批,对在用设备质量、工程验收质量把关。 (六)负责对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日常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的质量、效率,每月予以检查、抽查。遇有重大通信、应急通信、重大障碍等情形的,应尽快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制定处理方案,并领导、指挥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处理工作。 (七)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材料的支出: 1、电信方应承担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工作中所需要的下述材料的支出: (1)日常查修障碍所需要的材料(AP设备、天馈系统、各类附属电缆、POE电源及所需的配套材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需支出的材料: l 市政建设、道路扩建、用户迁移等发生的材料。 l 由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提出经电信方书面同意后的线路整治工程的材料; l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WIFI网络抢修的材料。 (2)更换AP设备、天馈系统、各类附属电缆、POE电源及所需的配套材料,专用设备箱、三线交叉保护材料、电杆及附属设备(交换机、ONU、光电转换器)。 2、上述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工作所需材料由电信方负责提供,如需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购买,所需费用应先预算并报电信方同意,可由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先行支付,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凭有效的报销凭证在发生支付事实后10日内交由电信方实报实销。 3、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工作中所需要的工具、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购买、维修和信息技术管理服务,由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自行负责。 四、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权利和义务 (一)在实施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期间,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下称“电信方上级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和规程,负责保证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设备信息技术管理服务质量,维护中国电信的信誉,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二)严格执行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协议各项条款,认真开展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电信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接受电信方的考核。在重大通信、应急通信、重大障碍的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服从电信方的领导和指挥。 (三)负责按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协议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电信方所需的各种信息技术管理服务质量报表、统计报表、业务报表,负责调查、收集、整理与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有关基础资料,并于每月月末向电信方提交。 (四)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内部应建立相应的部门负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工作的管理,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技术标准、信息技术管理服务规程和相关信息技术管理服务手册,按照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周期和标准制定年度信息技术管理服务作业计划指标,经电信方书面认可后贯彻实施。 (五)负责组织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设备的日常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定期检修和障碍处理,监督检查信息技术管理服务质量,理顺生产流程,完成电信方要求的各项指标和服务承诺。 (六)不得擅自报废、迁移、更换、挪用和使用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设备,任何有关设备的变动(如位置、部件更换等)或使用的行为都需要经电信方书面正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对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设备的资源信息资料,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可共享电信方的资源信息,同时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负责基站线路资料的动态更新,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每月2次(月中,月底)将更新的基站资料交给电信方。 (八)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根据设备使用年限及实际使用情况,有权向电信方申报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设备大修改造申请,并提出有关项目的改造方案、资金预算等,经电信方批准后组织实施。 (九)因线路设备质量差,而使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信息技术管理服务指标不能达到考核标准的,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应提前写出书面整治更新改造申请,电信方经审查确认后做出相应大修安排。 (十)对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工作的人员,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要制定培训计划,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定期组织业务技术学习,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十一)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必须对其雇用的人员安全负责,电源设备信息技术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并参加过相关电源设备操作、UPS和电池的操作以及仪表操作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从事室外型AP信息技术管理服务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安全操作许可证和登高证。 (十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协议》中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施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十三)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在设备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过程中,造成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人员、其他单位或个人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相关费用,电信方不承担责任。 (十四)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应严格按照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协议内容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和改变,不得将电信方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业务转让第三方。 五、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工作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参照业务处理相关流程执行,保障基站的正常工作;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生产工具。 (二)负责AP设备、天馈线、紧固件及配套UPS及电池设备、远供电源设备、配线专缆的日常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和定期巡检工作,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填写好信息技术管理服务作业计划和WIFI设备及线路巡检表。 (三)负责AP设备障碍、线路障碍、配套UPS及电源设备障碍的核查和修复,确保考核指标的顺利完成。 (四)定期测试WIFI网络使用的五类线缆及光缆的电气性能,保证线路传输质量。 (五)配合WIFI网络设备和五类线缆及光缆的工程施工和验收。 (六)配合电信方开展WIFI网络建设工作和网优工作的实施。 (七)配合工程部门进行WIFI网络设备安装的随工、验收工作。 (八)甲乙双方每月共同对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用于放置WIFI信息技术管理服务材料的仓库进行盘点。 (九)参与电信方的质量分析活动。 (十)配合电信方做好WIFI应急通信和通信抢修工作,应急通信和通信抢修要求提供7×24小时的服务。 (十一)新建AP一旦入网运行即应纳入网络信息技术管理服务管理,交由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进行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并于次月进行工作量确认。 五、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方资源配置规定 (一)人员配备 按网络规模进行人员配备; (1)小于500个AP本地网需配备专职信息技术管理服务人员至少2人。 (2)大于500个AP本地网每增加400个AP应增加1名专职人员。 (二)仪表要求 (1)500个AP以内的本地网需配备WIFI测试仪表1台。 (2)大于500个AP本地网每增加800个AP应增加1台WIFI测试仪表。 附件2: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WIFI网络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考核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 本考核规范适用于WIFI网络的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考核。 一、考核评分方法 市分公司与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对每月发现问题进行双方签字确认,按月对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进行综合管理考核评分,并对WIFI网络指标和基础管理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分,汇总计算出考核总分;每月5日前将上月外包考核结果、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工作量发给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进行签字确认。 考核总分=综合管理考核得分*20%+信息技术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得分*80% 二、月度考核总分对应支付的外包费 (一)月度考核总分作为支付外包费用的依据 月度考核总分≥95分时,全额支付月度外包费。月度考核得分低于95,高于90(含90),每低一分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费0.5%,总分低于90,高于85(含85),每低一分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费1%,总分低于85,高于80(含80),每低一分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费1.5%,扣分办法采用分段累加制,低于80的,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费20%。对于信息技术管理服务不良造成的责任故障可按相关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合同进行经济处罚。 (二)直接扣罚: 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在职人员(含离职后未正式向电信公司通报的原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在职人员)偷盗电信公司资产,除赔偿并修复外,每起扣5分;由于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原因(如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在职人员偷盗、人为故意破坏、操作不当、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未遵守电信方相关规定等)造成通信中断和设备损坏的,除赔偿并修复外,火灾、重大故障每起扣10分,严重故障每起扣5分。 由于上述原因扣分,不受条款1的最高扣款的限制,外包费=未进行直接扣罚计算所得外包费-∑直接扣罚分数×1%×外包费总额。 (三)外包过渡期 外包前期介入阶段定为外包过渡期。外包过渡期期限由外包合同确定。外包过渡期的月度考核评分只作为外包质量评定依据,不作为支付外包费用的依据。外包过渡期考核细则不变。 三、月度考评 合同履行开始按月考核,合同期间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为不合格,将被直接取消外包资格,电信公司有权中止合同。考评级别具体划分如下: 优秀级别:月度外包评优成绩≥95分 良好级别:95分>月度外包评优成绩≥90分 合格级别:90分>月度外包评优成绩≥80分 不合格级别:月度外包评优成绩<80分 四、月度考评上报 (一)市分公司负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月度考核评分工作。 (二)市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中心于每月10日前负责将上月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评分结果上报市分公司网络运营部进行审核。 (三)市分公司网络运营部于每月15日前负责将与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确认的上月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评分结果、当月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基站量等情况上报区公司无线网络优化中心。 (四)区公司无线网络优化中心对各市分公司上报的评分结果、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工作量进行核实并汇总,提交给区公司网络运行信息技术管理服务事业部审核后进行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结算。 五、年度考评 合同履行开始到结束前一个月的月度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该外包区域的考评成绩,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各外包区域评优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年度外包考评成绩。具体划分如下: 优秀级别:月度外包评优成绩≥95分 良好级别:95分>月度外包评优成绩≥90分 合格级别:90分>月度外包评优成绩≥80分 不合格级别:月度外包评优成绩<80分 年度评优级别将影响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外包单位下次招标的入围资格和评标得分。 六、其它说明 (一)各考核细则中未标明分值上限表明该项目无加扣分上限。 (二)综合管理考核、WIFI网络指标和基础管理三个项目的考核均采用扣分制。 (三)评分表参见考核评分表、巡检表、抽查表。 第二部分 综合管理考核细则 评分采取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考核每个考核细项的扣分不能超过该细项的扣分上限;每个考核项目内的考核细项扣分总和也不能超过该考核项目的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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