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生产存储磁盘扩容项目采购需求书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生产存储磁盘扩容项目采购需求书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4年2月22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

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200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200

项目资金来源:信息化运维

3

项目采购

内容

服务内容:承载现有生产虚拟化平台、电子档案及稽查信息管理平台业务系统存储剩余空间不足,其中宏杉3台,华为1台。拟对2台宏杉虚拟化存储(双活)各扩容可用空间140T,宏杉NAS存储扩容可用空间17T,华为存储扩容可用空间40T,总计可用337T。

4

项目实施

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5

项目实施

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6

项目实施

范围

具体见技术需求

7

项目相关

单位

需求部门:信息中心

验收部门:信息中心、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8

采购意向

公开

£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 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

企业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1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联系人:戴峰 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0791-********

备注:本需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号条款

《项目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江西省税务局虚拟化存储、NAS存储承载了Vmware虚拟化平台上金三核心征管、社保费、增值税2.0和电子税务局等重要征收业务应用系统,备份存储承载了税务业务系统定时备份数据,这些存储为纳税人进行办税业务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1.2 项目目标

随着金税四期相关系统、社保费“统模式”等业务系统上线和金三核心征管、社保费、增值税等业务数据不断增长,需按照业务系统要求对生产存储设备进行磁盘扩容。

1.3 现状描述

虚拟化存储(两台双活)单台配置148块1.8T SAS硬盘、双控制器和512G高速缓存,实际可使用磁盘容量为198T,当前已使用大约在183T,存量已不足8%;NAS存储单台配置9块1.8T SAS硬盘,双控和64G缓存,实际可用空间6.8T已全部使用;备份存储单台配置24块1.2T SAS硬盘,27块6T NL-SAS硬盘,双控和512G缓存,实际可用空间130T,目前剩余不足20T。目前剩余存储空间无法满足现有业务一年内的数据增长需求,现需要扩容337T可用空间。

二、投标/响应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项目需求

3.1总体建设内容

生产存储设备磁盘扩容的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性能SSD硬盘、硬盘笼、存储容量授权许可和质保服务等。采购人有权根据存储磁盘扩容和性能优化、运行维护的实际需要,使用中标人后续提供的零配件和现场服务,具体报价包含在项目预算当中。

3.2产品具体内容

本项目中存储设备一次性扩容硬盘及配套软硬件,具体如下:

虚拟化存储(2台),单台配置要求:

序号

指标项

规格配置

数量

1

硬盘

万转机械盘类型介质,单盘容量≥1.8TB,扩容容量满足≥140TB的有效数据存储容量(RAID5(8+1)之后操作系统层面可用容量),本次扩容硬盘数量≥100;

1套

2

硬盘笼

2U机架式2.5寸 25槽位磁盘扩展柜,每扩展柜包括EP数目≥2个、≥4个x4 Mini SASHD接口(SAS V3.0,48Gbps)、≥2个电源模块及扩容实施所需的其他相应配件;

4套

3

软件许可

配置全部容量授权许可,不需要再支付相应的授权许可费;

1套

4

质保服务

提供扩容安装服务及3年7*24售后服务硬盘故障不返还服务,投标时提供针对该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

1套

5

其他要求

为保证现有业务系统连续性及安全性,扩容硬件含工程师部署规划、设计、现场扩容等服务。

1项

NAS存储(1台),单台配置要求:

序号

指标项

规格配置

数量

1

硬盘

万转机械盘类型介质,单盘容量≥1.8TB,扩容容量满足≥17TB的有效数据存储容量(RAID6(8+2)之后操作系统层面可用容量),本次扩容硬盘数量≥15;

1套

2

软件许可

配置全部容量授权许可,不需要再支付相应的授权许可费;

1套

3

质保服务

提供扩容安装服务及3年7*24售后服务硬盘故障不返还服务,投标时提供针对该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

1套

4

其他要求

为保证现有业务系统连续性及安全性,扩容硬件含工程师部署规划、设计、现场扩容等服务。

1项

备份存储(1台),单台配置要求:

序号

指标项

规格要求

数量

1

硬盘

万转机械盘类型介质,单盘容量≥1.2TB,扩容容量满足≥40TB的有效数据存储容量(RAID5(4+1),热备盘为2块之后操作系统层面可用容量),本次扩容硬盘数量≥52;

1套

2

软件授权许可

配置全部扩容所需要的容量授权许可,包含以下两个License项:远程复制、XVE系统软件。扩容所需要的License由设备厂家提供;

1套

3

质保服务

提供扩容安装服务及3年7*24售后服务硬盘故障不返还服务,投标时提供针对该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

1套

4

实施服务

为保证现有业务系统连续性及安全性,扩容硬件含工程师部署规划、设计、现场扩容等服务。

1套

四、项目实施要求

★1、实施总体要求

本次采购的存储磁盘扩容,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磁盘扩容软硬件及实施操作能实现与目前业务系统运行无缝衔接、平滑过渡,不需要进行业务关停,并确保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投标人应提供清晰完整设计合理的技术方案,描述此次存储磁盘扩容的逻辑架构设计、设备安装和系统部署方案、衔接过渡方案、运行保障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等。

2、实施管理要求

中标人要为本项目组建专属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一线技术实施人员,应保证项目团队成员的稳定,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明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必要更换时,须提前申请并得到采购人同意,替换人员必须同样满足项目相关技术水平和资格要求,做好交接安排。

3、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现有4台存储设备磁盘扩容制定技术方案、实施操作和系统联调。为适配现有存储承载运行的业务应用,磁盘扩容实施操作时不能进行业务关停,对业务应用不造成任何影响。

本项目实施地点在采购人办公大楼3楼数据中心机房,要求免费提供磁盘扩容操作实施配套工具及辅助耗材。

五、项目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相关项目管理及验收小组进行最终验收。

2、验收时间

项目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进行一次性验收.

3、验收方式

审核本项目实施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审核服务的合规性和完整性,与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4、验收程序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移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并经过采购人或者验收小组验收签字。

5、验收内容

(1)检查各类文档是否齐全。

(2)检验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设备供货、安装测试。

(3)检验各项验收文档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

(4)审查实施操作报告,评价各类对象的运行稳定性。

(5)审查服务人员工作主动性,是否按时按量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磁盘扩容相关的工作。

(6)中标人应就项目实施工作,采取文档讲解、会议研讨、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传帮带等方式,完成对采购人的知识转移工作。

6、主要交付物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文档但不限于下述文档:

1)技术文件。实施服务对象日常监控、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件。

2)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技术方案。

3)会议纪要。按采购人要求召开例会讨论磁盘扩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4)项目规范制度。针对磁盘扩容过程中日常管理出具各类规范制度。

5)项目验收文档。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验收报告、明细清单,并汇总成册。

6)过程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

7)变更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计划变更、内容变更、配置变更等实时记录。

8)项目其它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归档的其它文档。

7、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运行)

2)中标人保质保量、按整体解决方案如期完成采购人存储设备磁盘扩容供货及实施操作,满足采购人对产品质量、技术指标、实施成果全部要求。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1)时间要求

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到货、验收及安装测试。

(2)实施方式要求

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工程师在省局机关3楼机房现场实施。

★(3)人员要求

项目要求现场实施人员具有扩容存储设备相关能力。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不涉及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

八、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在提供技术前,中标单位必须签订《单位网络安全承诺书》,技术人员必须签订《个人网络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保密要求,保密时限最低10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标单位未经方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开放系统接口及系统数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方安全问题和数据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机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书面授权或出于相关方进行活动的必要,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有书面指示或出于履行其义务的合理要求,不得把任何保密信息交给任何人;不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抄写、复制、复印、拍照或摄录。

★(2)供应链安全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强化落实供应链安全管理,加强供应链全链条的安全管控,把保证供应链安全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保障税务网络安全。具体为:

(1)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指定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漏洞修复、安全加固和应急响应等各项税务网络安全要求。

(2)执行背景审查。中标方承担派驻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人员驻场前必须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提交驻场运维信息备案表。所有材料及资料完备提供后,方可正式开展驻场工作。

(3)强化安全技能。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胜任、资格条件、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敏感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

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技能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确保考核合格,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考核情况。

(4)落实安全管控要求。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加强源代码安全管理,开发环境的可信可控,使用第三方组件必须执行测试和升级加固,确保税务供应链安全。

(3)失信惩戒

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履行安全保密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业务运维和运行保障服务,如出现以下等失信行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扣除合同款项等惩戒,视具体情况按次扣除合同总价款1‰至1%之间的金额,合同生效期间累计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款5%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上报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部门通报、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推送财政主管部门纳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等相关对应措施。

(1)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

(2)违反甲方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数据失窃、信息泄露、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

(3)乙方运维服务质量评价被扣减5分(含5分)以上,且未按承诺改进到位的;

(4)违反合同约定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

(5)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6) 另行开发销售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

(7)存在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消费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

(8)违法违规聘用3年内离职且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务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人员;

(9)其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4)项目归档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文档归档。项目实施过程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知识、操作手册、平台运行维护经验、服务报告、技术文档、配置方案、实施文档、随机文档、手册等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技术资料。

中标单位应首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档资料完整齐全,所有电子档案均应与纸质档案内容相同,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5)保密安全和质量考核要求

1、保密安全要求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运维服务人员不得操作合同约定外的软硬件。若中标单位相关人员擅自操作合同约定外的软硬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若造成重大影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

2、质量考核要求

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按照以下指标对服务质量实施考核,如未达到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2.1、中标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处理故障,导致采购人系统性能下降或功能缺失,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0.5%;上述情形3次及以上,从第3次起,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5%。造成数据丢失、系统停机、对采购人的考核考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等重大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2、中标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准确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文档,中标单位应限期整改,若中标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整改到位,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0.5%。未能完成整改三次及以上,从第三次起,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2%。

2.3、中标单位提供的项目服务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按照采购人工作制度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对采购人硬件设备随意更改、调换位置的,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2%。造成数据丢失、系统停机或对相关考核考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等重大事故的,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5%,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4、若中标单位需对采购人机房进行搬迁,中标单位须保证在机房搬迁期间不因机房搬迁原因造成系统问题、纳税人缴费人投诉或对采购人的考核考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若不能按时按质完成,采购人将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中标单位的法律责任。

★(6)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人员薪酬、加班费用、住宿、交通、社保福利、保险、培训、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7)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两次付款,投标人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需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给采购人。付款进度及付款条件如下:

第一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70%,在合同生效且到货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次付款合同尾款,在新增硬件上架通电、部署联调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投标人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人员管理要求

在服务期内,投标人须设立专门的项目组,专职负责本项目,服务工程师应提供专职技术服务,且必须遵守采购人第三方运维人员管理规范。按要求提供服务工程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备查。

(9)争议处理

凡因本需求引起的或与本需求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签: 生产存储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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