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中医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函
嘉峪关市中医医院口腔科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函
招标编号:**********
尊敬的供应商:
嘉峪关市中医医院关于口腔科医用耗材179个品种采购经我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面向社会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口腔科医用耗材招标项目内容一览表:见附表1.
二、招标要求及说明: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具备与所销售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和生产商的合法有效的授权等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属于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平台目录内品种的医用耗材,须在平台取得该产品配送权;
3、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真实、合法相关资质及其他必要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被终止本次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对每一序号产品只能选择一个生产企业进行报名;
5、经过综合评分,按各供应商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以排名顺序评选出一家或两家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评选文件中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评选结果同时在嘉峪关市卫健委网站、嘉峪关市中医医院微信群发布评选结果公告。评分标准如下:
分值构成 | 评分标准 | 备注 |
一、技术评审(40分) | 1.在符合基本性能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产品的安全性、技术先进性、性能稳定性以及行业内口碑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学科发展要求得16-40分; 2.不符合或部分符合基本性能要求的,得0-15分 | 参考使用科室的意见。 |
二、产品价格(40分) | 1.价格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报价得分=(遴选基准价/报价)*40;遴选基准价=满足基本性能要求的最低报价;有多个规格型号的产品报价=最常用型号报价平均数*90%+其余型号报价平均数*10%,最常用型号以我院随机月份的出库量为参考,或现场与相关科室确认。 | |
三、配送企业服务能力(5分) | 1.常规材料报单后2个工作日送达,非常规材料5个工作日送达得2分(提供承诺书); 2.本地有仓库或仓储,能保障医院紧急供应: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送达得1分(提供证明及承诺); 3.院方存货的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在院方提出调换货时供方应无条件调换得1分(提供承诺书); 4.有专人负责我院的供货,处理一切供货业务得1分(提供授权书)。 | |
四、业绩(10分) | 1.配送企业近一年内为省内二级以上医院供货,须提供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每提供一份2分,8分封顶(以提交资料为准) 2.配送企业近一年内为嘉酒地区二级以上医院供货,须提供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2分封顶(以提交资料为准) | |
五、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5分) | 提供GB/T*****-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EN*****、FDA、MDD等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5分 |
6、投标者务必提供给招标人相应货物的技术规格文件及资质文件分别包装(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口腔科医用耗材招标目录》及《口腔科医用耗材投标报价表》中的材料序号,在应答的品目标题下,标明所投货物规格型号、商标名称、生产厂家等,同时提供电子版报价单1份。
7、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上各投标品目的编号方式必须与招标文件所表示的方法和内容完全一致。
8、投标的所有中国境外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在中国政府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注册证(准入证)和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进口产品还需要提供国家进口许可证、国家海关商检证明,产品未取得正式注册(准入)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合格投标。
9、投标者在投标报价表上(见附件2)列出耗材的单价(实际供货价)。
10、供货价范围:含货物、运输、搬运、保险、人工费、税金等。
11、货物送到业主方时产品内外包装要求完好,外包装标志清楚。
12、货款发票必须是国家税务局现行正式发票。
13、产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生产,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范围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的相关资质(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取得备案资质),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产品分类界定文件。
14、推荐的规格型号及品牌为目前科室在使用的规格型号及品牌,不作为本次招标的指定产品,仅做参考。各投标商报价的产品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执行标准都必须标明清楚。
15、投标者应在2024年6月4日下午 17:30时前,要求将胶装资质及投标书分开包装密封后(封面注明参与投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至嘉峪关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住院部大楼二楼总务科何志敏收)。邮件投标请邮寄后电话联系确认。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在接到订货电话通知后送货时间≤12小时。
2.交货地点:嘉峪关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调货或退货。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医患纠纷,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为避免医患纠纷时间过长影响医疗秩序,如供方接到院方通知2小时内未到医院解决纠纷,院方有权单方动用滞留在医院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与患方协商解决,不足部分供方应无条件追加,否则院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诉诸法律。
4.包装:产品内外包装要求完好,外包装标志清楚,如产品经药监部门抽查质检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5.验收:由供方提供验收标准及验收办法和手段,并经需方认可,按其标准进行验收,供需双方认可后签字。
6.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随货批号的国家检验报告(证书)及合格证书。产品的有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院方存货的有效期不足三个月时,供方应无条件调货,否则过期造成的损失在货款中扣除。
7.中标后签订中标合同:中标者按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嘉峪关市中医医院签订合同(如项目在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平台挂网,则须按甘省省网上采购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合同签订后严格按照合同价格供货,如中标公司不能按合同价格供货,我院将终止其供货权、并取消该公司今后在我院任何形式的投标资格。同时需与我院签署廉洁诚信承诺书。
8、在购销协议执行期间,因国家省市、医院相关政策调整因素,或供应商相关资质过期导致无法供货,医院终止购销协议。
9、招标活动结束后,招标公告内口腔医用耗材在我院原签订购销协议自动终止。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1.投标人于开标前需向医院财务科交纳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以电汇方式至嘉峪关市中医医院,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者视自动放弃。
3.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于开标后返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于设备达到验收合格后返还(若验收不合格,不予退还保证金)。
开户单位:嘉峪关市中医医院
开户银行:工行嘉峪关核城支行
帐 号:2702 0308 0920 0068 451
纳税人识别号:126*****720******X
四、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做出书面承诺。
五、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嘉峪关市中医医院
地址:嘉峪关市中医医院(嘉峪关市前进街嘉文北路290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雷** 电话:139*****809
曹** 电话:0937-*******
何** 电话:0937-*******
嘉峪关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标签: 口腔科医用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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