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噪声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噪声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噪声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JSZC-******-SWGC-G2024-009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WGC-G2024-0097

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噪声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0万元。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投标函

11.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五楼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

联系人:黄炎

联系电话: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炎

电话:0514-********


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噪声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标签: 噪声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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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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