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总医院关于UPS电池组+电池架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定远县总医院关于UPS电池组+电池架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定远县总医院关于UPS电池组+电池架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UPS电池组要求如下:
1.12V100AH电池,在温度20度环境下,使用寿命超过10年。且为阀控式免维护蓄电池,即寿命期内无需加酸加水;
2.循环使用:充电电压范围:14.5-14.9V 初始电流(A): ≤0.3C,最0.1C;
3.浮充使用:充电电压范围:13.6-13.8V 初始电流(A):≤0.3C,最0.1C;
4.电池自放电率极低,容量保持及存储时间在温度20度环境下存放12个月以上.
5.大电流放电:以30I10放电30分钟,极柱不熔断,内部汇流排不熔断,电池外观无异常。
6.防雾酸性能:对完全充电以后电池以0.2I10A电流连续充电4H,PH值应呈中性。
7.耐过冲能力: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3I10A连续充电160
小时,不变形,不漏液。
8.蓄电池具备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明火,内部不引燃,不引爆。
9.气密性:能承受50kpa正压或者负压不破裂,不开胶,释放压力时无变形。
10.10小时放电率能达到100AH以上。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识。
11.蓄电池内阻小于等于6MΩ同组同批次电池内阻偏差小于13%。
12、考虑到蓄电池的兼容性,蓄电池品牌需与原UPS主机品牌一致(UPS主机品牌EKSI爱克赛,蓄电池数量:32节),原UPS电池组回收抵供应商货物费用。
三、安装售后要求
1.供应商承担货物运费和安装部署以及调试调通对接上级单位。
2.验收后如质保期内遇故障,本地售后人员须在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场维修,如60分钟内故障设备不能及时恢复正常使用,需由供应商免费提供不低于所投产品规格的代用设备;售后服务过程中如接到院内使用部门投诉,院方将对供应商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
3.供应商送货到安装现场。
四、质保期限

合同签订后 3 年

五、竞选人资格要求

1、竞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以上要求若查出异常,则立即取消竞选人资格。

六、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2、 邮寄地址:定远县总医院信息中心(3号 楼五楼 )王魏 183*****798

3、 特别提示:快递外包装上要有项目名称,寄件人公司名称、寄件人、电

话、物品种类等信息

4、 报名材料:企业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产品厂家或代理商授权书,产品注册证,密封报价,密封口加盖红章保持密封件完整。

5、 确定最终解释权归总院。

标签: UPS电池 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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