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维修材料主渠道供应商意向公开第1包

遴选维修材料主渠道供应商意向公开第1包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营范围具有销售水暖、电料、五金、建材等。

7.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遴选3家维修材料主渠道供应商,按照国家、军队、地方、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和规范,以往年每月消耗量为基数提供清单目录内的维修材料,随用随补每月统计结算。

2.常备材料由物资仓库管理,维修时维修单位按程序申请。

3.常备材料可按类别根据医院现有品牌、型号优化采购(见附件)。

4.不在清单目录内的应急维修材料根据《医院物资服务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第四条之规定,优先采用3家主渠道供应商比价采购。

5.两年拟采购材料费用汇总约367.56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中标后价格及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二)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项目最高限价:367.56万元。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9日至6月6日

四、意见反馈:

1.对于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供应商可明确提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参考,相关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3.供应商对本次公示的项目有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在军队采购网参与反馈,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部邮箱jjzjkb@163.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除其他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提供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11-********/130*****382

39f5e916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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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渠道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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