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招标公告

教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8点击数:5次
招标编号:豫教招标采购-2016年- 8号-B-CZ

1.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的委托,就2016-2017学年教材采购与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B标段因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现B标段重新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包号
类别
码洋
备注

项目B
非医学类
约110万
主要使用的教材出版社有:高等教育、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清华大学、电子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科学等

注:本次招标采购2016-2017学年按学期分两次供货,每学期供货一次,开学前一周送到学校指定地点;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6月28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标书发售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 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5.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30。

6.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7.6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8外省企业在郑州市内设有办事机构并提供详细的地址(采购人将去考察核实)和房屋租赁协议。

7.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1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8.2提供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声明函;提供用于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运输设备或安装调试设备等购置发票复印件、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8.3外省企业在郑州市内设有办事机构并提供详细的地址(采购人将去考察核实)和房屋租赁协议(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9.其他说明:

9.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谈判文件。

9.2本项目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9.3本次项目谈判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9.4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新乡医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 ****-*******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乡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

项目负责人:田群涛 电话:****-********

新乡医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6 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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