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照明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照明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照明设施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FZB-2024-037
项目名称:照明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压抢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高压抢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 | 1,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箱变抢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服务 | 箱变抢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照明设施保洁):
合同包预算金额:7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服务 | 照明设施保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20,000.00 | 7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变压器预防性试验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其他服务 | 变压器预防性试验 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0,000.00 | 9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5(高杆灯抢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5-1 | 其他服务 | 高杆灯抢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6(事故杆抢修及违法广告拆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6-1 | 其他服务 | 事故杆抢修及违法广告拆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0,000.00 | 1,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7(外接电源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7-1 | 其他服务 | 外接电源维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000.00 | 4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8(油浸式变压器保养及箱变维护(含报废拆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8-1 | 其他服务 | 油浸式变压器保养及箱变维护(含报废拆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000.00 | 1,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9(大型低压线路故障抢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9-1 | 其他服务 | 大型低压线路故障抢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压抢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箱变抢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3(照明设施保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4(变压器预防性试验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5(高杆灯抢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6(事故杆抢修及违法广告拆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7(外接电源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8(油浸式变压器保养及箱变维护(含报废拆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9(大型低压线路故障抢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压抢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3-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箱变抢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3(照明设施保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4(变压器预防性试验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5(高杆灯抢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6(事故杆抢修及违法广告拆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7(外接电源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8(油浸式变压器保养及箱变维护(含报废拆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9(大型低压线路故障抢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3-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友情提示:
(1)获取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2)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5)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6)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城市照明管护中心
地址:文景路南段13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185*****907、156*****896、183*****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张工
标签: 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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