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7,500.00
最高限价(元):317,500
采购需求:
为了贯彻社保中心“一网通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精神,构建科学、高效、便捷的财务票据管理体系,预防不可抗拒事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保财务做为中心便民、利民理念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针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查询业务频次较多的实际情况,为后续其他基金险种票据电子化探索出一条便民途径。通过近期对十余年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档案数量、业务分类等情况的摸底调查,现对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票据电子化的实施方案总结如下:
一、财务票据数量
统计趋间为1997 -2021年,其中按成册数量划分,共计3175册。
二、 预算完成金额:3175册,预计******元。
三、 其它相关需求
1.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
2.数量:3175册。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60%。
4.验收要求:按照丹东市社保中心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正确地完成每册财务档案的鉴别、分类、排序与编目、扫描复制与技术加工;同时根据财务档案管理应用系统信息采集的内容和要求,正确地完成财务档案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核对、影像加工、档案影像库建设等电子化加工工作,形成准确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和档案影像数据库。最终达到社保财务部对某年月日的任何一笔业务原始凭证,通过该软件进行查询定位并打印。
5.项目延时:因特殊原因导致项目延时,中标方需提供市地级以上相关文件作为免责依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22号楼2单元104室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