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扎县人民政府关于《卡久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年》成...
洛扎县人民政府关于《卡久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年》成...
卡久风景名胜区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藏政发[2011] 66号”文件同意建立的自治区第一批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为加强风景区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进一步发挥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建设的统领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与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县林业和草原局协同技术单位开展规划工作,现将卡久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成果公示如下:
卡久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位于洛扎县域内,分布范围涉及两个乡(镇):分别是拉康镇、拉郊乡;涉及两个村(社区),分别是拉康社区、拉郊村。地理坐标为东经90°47" 38"~91°19" 52 ",北纬 28°8" 37" 27°50"之间。
卡久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面积为 ******.07 公顷,划分为卡久景区、贡嘎景区、峡谷景区、拉郊景区四个景区。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总面积*****.73 公顷,占风景区总面积的37.04%,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6公顷,占风景区总面积的28.99%。三级保护区总面积约*****.18公顷,占风景区总面积的33.97%。
洛扎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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