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方和造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方和造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杭锦后旗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方和造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HHNK-16-SG01~02)

1. 招标条件

杭锦后旗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方和造林工程已由巴彦淖尔市农发办以巴农综发【2016】45号文批准,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杭锦后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宏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杭锦后旗蒙海镇、沙海镇、双庙镇、二道桥镇、团结镇、蛮会镇、陕坝镇。

建设规模:节水配套改造7万亩。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二道桥镇、陕坝镇、沙海镇、蛮会镇项目区共计3.82万亩;

第二标段:团结镇、双庙镇、蒙海镇项目区共计3.18万亩;

计划工期:2016年8月10日至2017年6月30日,共计:324日历天。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范围内的渠道、沟道开挖、平整土地、积土清理、机耕路修筑、营造农田防护林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与本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的施工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杭锦后旗政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④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⑤企业开户许可证;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⑦投标企业需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

4.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杭锦后旗政务中心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锦后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蔺永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宏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泰汇现代城写字楼A3-1-1110

邮 编:010010

联系人:李呈祥

电 话:186*****952

2016年6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方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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