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斗商城A#B#住宅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金斗商城A#B#住宅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金斗商城A#B#住宅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斗商城A#B#住宅楼建设项目施工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鲁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泰市平阳路以西,金斗路以东,新甫路以南。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金斗商城A#B#住宅楼建设项目施工 ,用地面积约为3559平方米,规划新建A#B#两栋住宅楼,面积约1330㎡,其中A#楼共三层,一层储藏室,二三层为住宅;B#住宅楼共四层,一层为储藏室,二至四层为住宅,户数约为10户,项目整体容积率1.168,装配面积36%。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XT-GC-********-01-01 | 金斗商城A#B#住宅楼建设项目施工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全部内容 | 192日历天 | 478.81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1.领取时间: 自2024年05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
2.领取地点: 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工程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方法1.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6、本工程施工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焱 053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山东鲁房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新泰市府前街青云商务大厦17楼
联 系 人:吴家乐
电 话:151*****617
代理机构:山东世纪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银河路233号济宁银行四楼
联 系 人:徐焱
电 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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