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瓶装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食堂瓶装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瓶装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1 | 食堂瓶装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 | 1 | 项 | 54 | 因员工食堂保障需要,需采购型号为YSP118(50KG/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1048瓶/年,型号为YSP35.5(15KG/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8瓶/年,供应期1年。 | / |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2019年3月21日《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燃气专委会办公室201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内容,会议提出瓶装燃气集中配送服务新模式得到了省、市领导多次批示肯定,该模式有助于提升瓶装燃气安全管理水平,会议明确鉴于主城区4家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百江、中天、上泗、之江)自愿协商成立杭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主城区集中配送服务的实施主体。同年4月24日,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杭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故杭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成为主城区唯一瓶装燃气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相关规定。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百江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CFTEJ7T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38号1403室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七、公示期限: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4日
八、其它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采购方式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反映(非工作日不受理),并说明具体反映内容和理由,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加盖反映单位公章或签署反映人真实姓名,注明联系地址及电话。为保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138-1号
联系人:柴女士
电话:188*****217
监督部门: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133*****895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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