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城梦幻谷景区暑期物料设计及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横店影视城梦幻谷景区暑期物料设计及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横店影视城梦幻谷景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2024年梦幻谷暑期水世界物料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设计交付时间根据采购方需求评定,制作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前(根据景区的实际需求按照紧急程度进行先后安排)。

2.2项目地点:横店影视城梦幻谷景区。

2.3项目使用时间:2024年6月15日开始使用,结束时间待定。

2.4招标内容:设计及制作清单、规格要求详看招标文件。

2.5具体需求会根据实际调整,美陈设计制作要结合梦幻谷景区及相关IP形象特色;概念设计类交付时间根据采购方需求据实交付,制作类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前。


3.竞标须知

3.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

3.2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投标时暂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3.4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5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4年6月3日17:00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横店影视大楼四楼(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艺术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159*****403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商贸部

联系人:周先生 158*****028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监督电话:施先生 136*****232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料设计 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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