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精神病医院第三方污水检测三次采购公告

庐江县精神病医院第三方污水检测三次采购公告


庐江县精神病医院第三方污水检测(三次)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合肥市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精神病医院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精神病医院第三方污水检测(三次)

2.项目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合铜路 39 号

3.项目单位:庐江县精神病医院

4.项目概况:庐江县精神病医院第三方污水检测(三次)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预算:4.1万元

7.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有合规的营业执照,具备废水水质检测资质,能出具CMA认证的检测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污水处理水质检测的相关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方式:有效最低价。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17:30前的工作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须自行前往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 报名(庐江县庐城镇牌楼中路128号)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则无法参与本次投标。

(2)采购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0551-********

四、采购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2024年6月5日09时00分

2.采购地点: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庐江县庐城镇牌楼中路128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同采购时间

2.递交地点: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谈判文件,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将相关投标资料3份装订成册密封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九、付款事项

本项目检测费用为固定单价,按照实际检测样品数量、检测指标进行核算(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成交服务费

(1)金额:4000元

R定额收取:人民币4000元

R按下列标准收取:

1)支付方式:R转账/电汇

2)收取单位: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

3)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精神病医院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合铜路 39 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159*****788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牌楼中路128号

联系人:姜工

电 话:187*****253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视为未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标签: 污水检测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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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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