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事故违法车辆停车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事故违法车辆停车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事故违法车辆停车费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道路施救,故障清理,停车场);B. 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道路清障施救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C. 场地租赁合同及停车场(库)场地产权证(场地须在奉贤区域内);D.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清障施救牵引);E. 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停车场备案证明【至少拥有一张停车场(库)备案证明】F.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本项目只接受不多于两家投标人的联合投标;G.供应商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事故违法车辆停车费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X-*******

3、预算编号:18-16-1054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主要对奉贤区交通整治事故违法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及车辆安置场地租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预算金额:800.00万元。

5、交付地址:奉贤区

6、交付日期:中标之日起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6-2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7-0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须于2016年06月29日—2016年07月06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在网上报名成功。★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2、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上传);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后扫描上传);4、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5、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道路清障施救专业委员会会员证书(原件扫描上传);6、供应商应具有交通部门制发的经营范围包含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清障施救牵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7、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停车场备案证明【至少拥有一张停车场(库)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上传);8、有效期限在2年及以上的场地租赁合同(从2016年1月1日起算)及停车场(库)场地产权证,并且停车场经营总面积不得少于49亩【奉贤西部区域20亩及以上(以望园路为界、望园路以西)】,【奉贤中部区域20亩及以上(航塘公路以西、望园路以东)】,【奉贤东部区域9亩及以上(以航塘公路为界、航塘公路以东)】(或32666㎡)(原件扫描上传);9、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投标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的上述所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注:●以上资料需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请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于2016年07月06日16:00前完成打印下载招标文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7-20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7-20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188号亿星大厦2207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188号亿星大厦2207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认证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供应商应自备无线上网条件)出席开标仪式。★如上述资料未带齐,致使开标无法正常进行,后果(无法正常开标或流标等)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上传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本项目现场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为:2016年07月20日下午13:00-16:00。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188号亿星大厦2207室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3、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未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开标会(或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出席的),或未携带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出席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9555号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188号亿星大厦2207室
邮编:201400邮编:201499
联系人:秦豪杰联系人:盛丽花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事故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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