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央视媒体投放景区广告二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央视媒体投放景区广告二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央视媒体投放景区广告
(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条件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央视媒体投放景区广告进行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央视媒体投放景区广告。
2.2项目编号:M410*****650********
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在央视级别影响力媒体(央视CCTV频道、人民网、新华网等)投放太行大峡谷景区广告,为大峡谷在相应媒体的运营做整体方案,在电视端、相关门户网站发布不低于15篇视频或图文宣传作品。(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5资金预算:控制价16万元。
2.6项目要求:供应商需围绕太行大峡谷2024年央视级别影响力媒体广告投放提交完整的宣传方案及对应方案报价。
2.7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8服务期限: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安排为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相关实施的类似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询比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
4.2 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 5日18:00分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4.4 响应人网上报名时,需按照附件规定要求进行上传(相关原件应进行扫描、图像清晰)。
4.5 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缴纳。
4.6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及下载时间: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可以下载电子询比文件。下载后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询比响应文件及参加询比活动。
4.7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投标人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5.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询比方式,询比采购响应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询比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询比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5.2电子询比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询比时间)为2024年6月6日10:00分(北京时间)。
5.3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非成交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5.4 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内容及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5.5供应商必须在询比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询比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电子签到。由于报价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解密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采购人: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2-*******
监督部门: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2-*******
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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