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热力收费系统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热力收费系统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热力收费系统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热力收费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0222FW********

2.3合同估算价:54.4720万元

2.4项目地点: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公司

2.5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基于热力公司供热约1300万面积的收费,涉及供热用户约15万户,要求能够实现供热收费,将原有的数据导入系统平台,支持多种缴费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模式缴费,利用小程序和公众号分别加强管理业主及企业内部管理。最终实现数据与原始数据的完整性,确保系统稳定,安装、实施培训后顺利运行。

2.6服务期限:7年,绥化中盟热电供热计费管理系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系统切换,投标人必须保证在30日内完成定制化开发、数据库历史台账转换到新平台,并上线切换运行。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本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供热收费系统的软件免费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相关的服务支持(维护)、技术指导、培训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2.9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供热收费软件系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认可的软件著作权,且权利取得方式为投标人原始取得。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壹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

5.3 缴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6.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3根据《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后1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336号

联系人:于大海

电话:0455-*******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话:0451-********

传真:0451-********

标签: 热力收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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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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