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桂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川桂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办公室 川桂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办公室现就川桂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咨询服务采购事宜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咨询服务,预计总金额约为: 2.9万元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川桂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SCNT001*****002
项目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东路311号
项目行业类型: 农、林、牧、渔业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方式
线上开标
本次采购招标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并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链接:www.tfygcgfw.com。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tfygcgfw.com已注册的合格分供商均可参与投标。

五、招投标时间节点
(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4-06-03 15:00:00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03 15:00:00
(三)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06-03 15:00:00
(四)本次招标的开标时间为: 2024-06-03 15:00:00
(五)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0 元/套,售后不退。

六、缴费注意事项
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避免影响投标。
电子标书费缴纳:
1、投标人一旦决定投标,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投标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投标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投标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投标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也只能在开标后才能退款。
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仅接受投标人通过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线上投标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投标人慎重对待。线上投标文件要求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扫描件

八、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 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东路31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郭友文
联系电话: 158*****779
九、其他事项
川桂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被邀请单位名称): 川桂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桂公司、采购人)就三聚氰胺尾气制氨水联产碳酸氢钠中试项目、与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川桂公司被吸收合并及注销等工作)项目聘请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与协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川桂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为采购人在三聚氰胺尾气制氨水联产碳酸氢钠中试项目和与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川桂公司被吸收合并及注销等工作)项目中提供全过程的专项法律服务。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最高限价:¥2.90.00(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川桂公司注销完成止。 6.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提供本项目涉及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审查川桂公司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类文件,维护采购人利益; (三)对上述第二款中的合同类文件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四)对项目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合规审查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合法合规的
若对招标公告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致电:郭友文 ,联系人: 158*****779

十、声明
本招标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标签: 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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