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招标公告

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招标公告

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永丰县交警大队委托,经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和施工能力,有一定资质并有同类项目经验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标书编号:YFCG2007--05
  2.标的內容: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
  3.标书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07年3月10日上午8:00始至2007年3月30日17:00止.
  4.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7年4月2日上午9:30整.
  5.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07年4月2日上午9:50整.
  6.购买标书地点:
    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档案局四楼)
  7.投标、开标地点:
    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档案局四楼)
  8.购买标书时,投标方需支付标书工本费500元(不退),缴交保证金20000元,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两天内退还, 不计利息.
  9.供应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有2005年度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③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④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⑤投标单位必须是生产厂家或授权的代理商.
   ⑥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10.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或委托书等有关证件,装入投标文件;开标前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现场审查.
  11.联系人:张先生     解先生
    电话:0796-******* *******
    传真:0796-*******

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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