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稳定土摊铺机、沥青摊铺机等招标公告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稳定土摊铺机、沥青摊铺机等招标公告
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为了提高施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经集团公司批准,拟购置:
1、进口或国内组装单钢轮振动压路机肆台(20吨级);
2、稳定土摊铺机贰台(不小于9.5米);
3、进口或国内组装沥青摊铺机壹台(不小于12.5米);
4、进口或国内组装4000型沥青拌和站壹台。
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7年3月10日--2007年3月22日直接到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设备科索取《招标文件》。
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完成合同的生产、供货能力的国内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代理授权书(且是唯一的)],均可参加设备的投标。
2、要求交货时间:
2.1、单钢轮振动压路机和稳定土摊铺机为2007年5月25日;
2.2、沥青拌合站和沥青摊铺机为7月25日。(注:“交货”指的是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河北路桥集团七分公司张石项目部(保定徐水)
4、开标时间:2007年3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整
5、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117号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6、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117号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设备科。
联系人:徐广生
电话:****-********传真:****-******** 邮编:050061
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
二○○七年三月十日
招标内容及说明(一)
1、本次招标的设备请按类别分开投标。
2、招标语言:中文
3、标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
4、投标报价:张石项目部工地交货价
5、投标货币:人民币
6、原装进口设备应报完税价,(工地交货价)
7、国内组装厂家应报国内制造配件清单明细及配套厂家,用户有权了解详情,投标商不能隐瞒,如发现投标商隐瞒实情的将导致废标。
8、提供保修期内随机配件明细清单,分项报价。
9、卖方保证出售给买方的设备是全新的、技术先进、设计合理,保证能够高性能正常使用,并能适应于高等级公路、城市道路、飞机场、水利工程等。
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30%,货到工地安装调试验收后支付货款的60%。
11、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金为货款的10%,质量保证期到时如无技术缺陷和质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
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
二○○七年三月十日
技术文件要求(二)
A、全液压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1.1货物名称: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1.2数量:4台(套)
二、全液压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的技术要求
序号 标书要求 投标人技术规格
1 工作用途:适用于冻土,碎石,泥结石路面等工况
2 工作环境
2-1 海拔高度:海拔1500米,夏季炎热,冬季寒冷,风沙地区
2-2 环境温度:-30.5℃~+38.5℃
2-3 相对湿度:<70%
2-4 连续满负荷工作时间:>20h
3 型号和生产厂家
4 驱动方式:静液压驱动振动和行走
5 整机重量
5-1 整机自重 kg
5-2 工作重量
5-3 前、后轴分配重量
5-4 钢轮静线压力
6 尺寸参数
6-1 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
6-2 钢轮直径
6-3 钢轮宽度
6-4 钢轮钢板厚度
6-5 钢轮架最小离地间隙
7 主要性能
7-1 最大工作重量≥20000kg
7-2 最大压实厚度
7-3 激振频率及调节:高频不小于30HZ
7-4 离心力(激振力)
7-5 名义振幅
7-6 最大爬坡能力:不小于50%
7-7 内侧最小转弯半径
7-8 高速行驶速度
7-9 低速行驶速度并可固定工作速度
8 发动机
8-1 型号和制造厂家
8-2 型式、汽缸数量、冷却方式
8-3 功率:
8-4 发动机柴油箱容积
8-5 液压油箱容积
9 轮胎规格
10 制动系统简述:配备工作制动,行驶制动和紧急制动
11 转向系统简述:静液压铰接式转向
12 驾驶室(必需配备)配置简述:配备报警,信息和操作显示
13 正常使用两年的维修配件清单(包括名称、件号、数量)
14 简述售后服务的内容
15 振动轮构造及振幅调节
B、稳定土摊铺机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1.1货物名称:稳定土摊铺机
1.2数量:2台(套)
二、国产稳定土摊铺机的系统总成要说明:型号及制造商;包括动力系统、液压系统、行走系统、螺旋布料及刮板输送系统、熨平板、电控系统,即整机配置要有详细说明。
三、技术参数和要求
3.1作业功能:具有摊铺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各种稳定材料等作业功能,摊铺含有粗细骨料时应无离析现象。
3.2工作环境:
海拔高度:≤2500m
环境温度:-30—45℃
相对湿度:≤100%
3.3正常工作时噪音:≤80dB
3.4最大摊铺宽度:≥9.5m
3.5最大摊铺厚度:≥280mm
3.6理论生产率
3.7摊铺精度误差
3.7.1纵向平整度:
3.7.2横向坡度误差:
3.8摊铺预压密实度:
在最大摊铺宽度及摊铺厚度时,基层稳定材料≥80%(采用灌沙法或核子密度仪检测),同一横断面下密实度不均匀度<2%。
3.9最大摊铺速度:
3.10行走速度:
3.11料斗容量:
3.12主机:
3.12.1行走方式:履带式,耐磨橡胶履带板,密封处永久性润滑。
3.12.2发动机
3.12.2.1水冷柴油发动机,满足欧洲II号排放标准。
3.12.2.2额定功率:
3.12.3驱动方式:左右履带式独立液压驱动,采用电液压控制方式,无级变速,带预选速度仪选定一种工作速度可恒速行使,并可按设定的曲线或直接准确摊铺。
3.12.4润滑方式:中央集中润滑。
3.12.5控制方式:控制柜上布置所有必要的控制元件及仪表,其上显示器能显示所有必要的功能参数。
3.12.6液压系统:各液压系统应具有压力检测点,正常工作温度不得高于80℃,且具有防止油温过高的自动停机保护系统。
3.12.7刮板输送器和螺旋布料器:
3.12.7.1独立液压驱动,全自动比例控制。
3.12.7.2刮板输送器速度
3.12.7.3螺旋布料器叶片离地高度可调节。
3.12.7.4螺旋布料器直径、转速
3.12.8夯实装备:配有夯锤夯实装置,其频率和振幅均可进行多级或无级调节。
3.12.9熨平装置:
3.12.9.1强夯配置;高度液压升降。
3.12.9.2拱度范围:-1%—+3%。
3.12.9.3提供熨平板加长块的规格及数量。
3.12.10自动找平系统:电液式,应包括两纵一横自动找平传感器和全部工作附件。
3.12.11其他装置:
3.12.11.1装备遮阳棚及发动机隔音装置。
3.12.11.2装备工作灯、安全灯及安全装置等。
3.13、其他技术要求:
3.13.1对照技术规格书,必须逐条详细说明所投机型的性能和能达到的精度。
3.13.2说明所投设备本章所述功能以外的附加功能。
四、技术服务:
4.1卖方应在买方的配合下,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及指导和服务。卖方技术人员在买方现场服务期间,买方提供工作午餐,其余费用由卖方自理。
4.2买方具有对设备进行测量、外观检查、运行某些功能并确认其技术性能签字验收。
4.3卖方在设备验收运行一年内,免费负责因设备本身原因导致的各种技术服务及维修。
五、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括滤芯、三角皮带):
5.1提供设备必需配备的两年用配件和易损件,并提供清单。配件和易损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六、技术文件:
6.1设备操作说明书、液压电器原理图、安装图、维修保养手册、零件手册、备件清单、平面布置图、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中文)
6.2制造及质量认证标准。
6.3提供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售后服务内容。
6.4提供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保养的其他参数和资料。
七、验收:
7.1设备验收应在用户方进行,下列条件满足后,买卖双方将签署验收协议。
7.1.1设备满足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指标和性能要求,符合生产厂提供的正式技术文件的说明。
7.1.2所有调试及验收测试完毕后形成书面报告。
C、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一、 货物名称及数量
1.1货物名称: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1.2数量:1台(套)
二、技术参数和要求
2.1作业功能:具有摊铺沥青混凝土拌合料,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各种稳定材料等作业功能,摊铺含有骨料时应无离析现象。
2.2工作环境:
海拔高度:≥2500m
环境温度:-20—50℃
相对湿度:≤100%
2.3正常工作时噪音:≤80dB
2.4最大摊铺宽度:≥12.5m
2.5最大摊铺厚度:≥280mm
2.6理论生产率≥800T/h
2.7摊铺精度误差
2.7.1纵向平整度:≤2mm/3m(标准三米直尺)
2.7.2横向坡度误差:≤0.04%(用水准仪测试)
2.8摊铺预压密实度:
在最大摊铺宽度及摊铺厚度时,沥青混凝土拌合料≥90%,基层稳定材料≥80%(采用灌沙法或核子密度仪检测),同一横断面下密实度不均匀度<2%
2.9最大摊铺速度:≥16m/min,无级调速
2.10行走速度:0—3.5km/h无级调速
2.11料斗容量:≥12T
2.12主机:
2.12.1行走方式:履带式,耐磨橡胶履带板,密封处永久性润滑。
2.12.2发动机
2.12.2.1水冷柴油发动机,排放满足欧洲二号标准。
2.12.2.2额定功率:>160kw
2.12.3驱动方式:左右履带式独立液压驱动,采用电液压控制方式,无级变速,带预选速度仪选定一种工作速度可恒速行使,并可按设定的曲线或直接准确摊铺。
2.12.4润滑方式:中央集中润滑。
2.12.5控制方式:控制柜上布置所有必要的控制元件及仪表,其上显示器能显示所有必要的功能参数。
2.12.6液压系统:各液压系统应具有压力检测点,正常工作温度不得高于80℃,且具有防止油温过高的自动停机保护系统。
2.12.7刮板输送器和螺旋布料器:
2.12.7.1独立液压驱动,全自动比例控制。
2.12.7.2螺旋布料器叶片离地高度可调节,
2.12.8夯实装备:配有夯锤或压力梁的夯实装置,其频率和振幅均可进行多级或无级调节。
2.12.9熨平装置:
2.12.9.1强夯配置;高度液压升降。
2.12.9.2拱度范围:-1%—+3%。
2.12.9.3加热方式:电、燃气均可,但应环保。
2.12.9.4提供熨平板加长块的规格及数量。
2.12.10自动找平系统:电液式,应包括两纵一横自动找平传感器和全部工作附件。
2.12.11其他装置:
2.12.11.1装备遮阳棚及发动机隔音装置。
2.12.11.2装备工作灯、安全灯及安全装置等。
2.13、其他技术要求:
2.13.1对照技术规格书,必须逐条详细说明所投机型的性能和能达到的精度。
2.13.2说明所投设备本章所述功能以外的附加功能。
三、技术服务:
3.1卖方应在买方的配合下,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及指导和服务。卖方技术人员在买方现场服务期间,买方提供工作午餐,其余费用由卖方自理。
3.2买方具有对设备进行测量、外观检查、运行某些功能并确认其技术性能及参数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的权利。答案肯定后予以签字验收。
3.3卖方在设备验收运行一年内,免费负责因设备本身原因导致的各种技术服务及维修。
四、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括滤芯、三角皮带):
4.1提供设备必需配备的两年用配件和易损件,并提供清单,单独报价。配件和易损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负责由此选购的备件总价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五、技术文件:
5.1设备操作说明书、液压电器原理图、安装图、维修保养手册、备件清单、平面布置图、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中文)
5.2制造及质量认证标准。
5.3提供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售后服务内容。
5.4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保养的其他参数和资料。
六、验收:
6.1设备验收应在用户方进行,下列条件满足后,买卖双方将签署验收协议。
6.1.1设备满足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指标和性能要求,符合生产厂提供的正式技术文件的说明。
6.1.2所有调试及验收测试完毕后形成书面报告。
D、4000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
基本要求
1.结构形式:模块结构,拆装、运输方便
2.工作方式:间歇式
3.基本作业功能:
要求设备能拌出合格的沥青混凝土成品料且无离析花料之现象。能搅拌特殊要求沥青混凝土 ,成品料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4.使用环境条件:
海拔高度1500米以下,施工时大气温度0 ~ +50度,大气相对湿度60% ~ 98%
5.设备生产能力
基于拌缸出料温度160℃,环境温度20℃,平均含水量为5%的条件下,生产能力不低于320吨。
对于拌和SMA系统,改性沥青混合料,其温度应能达到180℃出料温度误差不超过±5℃。
6.在不做改动的情况下,燃烧器能使用使用轻油、重油和渣油。
7.级配精度偏差≤±0.3 % 。
8.油石比精度偏差≤±0.1 % 。
9.计量系统精度
9.1骨料累积计量误差(计量最小单位1kg)≤±0.5 % 。
9.2沥青材料计量误差(计量最小单位0.1kg)≤±0.3 % 。
9.3粉料计量误差(计量最小单位0.1kg)≤±0.3 % 。
10.设备作业率:≥95 %。
11.标准工况下在额定生产率生产时的整机使用寿命不小于 8000h。
12.设备工作稳定性高,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小于150小时,运输、搬迁方便,费用低(包括设备基础)。
13.其它要求:应加装生产SMA、改性沥青所需添加木质纤维装置的要求的附属设备(机械式)。
14.设备运输尺寸须符合中国公路、铁路的运输标准,提供设备不可拆卸的最大外形尺寸及重量。
具体数据要求
1冷料喂料系统
1.1 冷料喂料斗--6只料斗,每只料斗独立支撑,容量不小于15立方米,预留今后增加料斗的能力。
至少有两个仓带有振动力可调的仓壁振动器。
1.2 皮带喂料机--6台喂料机都可单独调速,也可按比例自动调节。每台输送能力不小于180吨/小时。具有断料报警装置。控制操作由操作人员在控制室进行。
1.3 骨料输送机--喂料机下方皮带,输送能力不小于350吨/小时,具有断料指示装置,皮带张紧度可调,装有皮带清料刮板。
1.4 干燥筒进料输送机--输送能力不小于350吨/小时,皮带张紧度可调,装有皮带清料刮板,有紧急制动安全装置。
1.5 防超大颗粒网格--在水平集料皮带和干燥筒进料皮带之间有防超大颗粒网格,孔径为50毫米,带有振动电机。
1.6 整个集料系统能方便地清除溢料。
2 干燥筒
2.1 干燥能力不小于350吨/小时。
2.2 干燥筒热效率≥85 %。
2.3 干燥筒出料口应设有温度感应测量装置,可在控制系统显示并打印。
2.4 干燥筒有自动温控系统,能根据控制设定自动调节燃烧器的工作状态。
3 燃烧器
3.1 燃烧器供热能力应满足设备最大生产率的要求。
3.2 燃烧器在不做改动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轻油、重油和渣油三种燃料中的任何一种,要求供油管道中的泵、阀及相关配件都能耐高温(120℃)即能符合使用渣油的条件。
3.3 能进行手动、自动调节。
3.4 点火迅速、燃烧充分、火焰稳定,无偏斜或摆动。
3.5 供油管道中应设有滤清器、压力调节阀和流量表,耗油量可在控制系统显示。应提供相应的阀门、软管等材料。
3.6 耗油量不大于7 L/T。
4 热料提升机
4.1 热料提升机应完全封闭,带有防逆向安全装置,有必要的检查孔。
4.2 提升能力应不小于 350 吨/小时。
5 热料筛分装置
5.1 筛分能力应不小于350吨/小时,具有6层筛网,能筛分出6种规格的骨料及一种废料。
5.2 筛分效率应大于95%。
5.3 筛网更换方便。
5.4 筛分装置应有防共振装置。
6 热料仓
6.1 热料仓共有6个,另有1个 溢料仓。
6.2 总储量不小于50立方米。
6.3 热料仓设有温度传感器和连续式料位传感器,热料温度及料位能在控制系统显示。
6.4 每个仓上都有取样观察孔。
7 称量系统
7.1 骨料称量斗称量能力不%。
7.2 石粉称量斗称量能力不小于600公斤,最小刻度为0.1公斤,称量精度为±0.3%。
7.3 沥青称量斗称量能力不小于300公斤,最小刻度为0.1公斤,称量精度为±0.3%,有加热保温装置 。
沥青的注入由沥青泵高压喷入。
7.4 油石比控制精度为±0.1%。
7.5 应配备沥青混凝土外加剂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
8 拌缸
8.1 拌缸生产能力应不小于4000公斤。
8.2 搅拌叶片及衬板寿命应不小于40万吨。
8.3 拌缸的卸料口应装有远红外温度传感器,混合料温度应能在控制系统显示,并可在打印机上打印。
9 外加石粉仓
9.1 外加石粉仓储存能力不小于80吨,装有连续式料位计,能在控制系统连续显示料位,能同时用罐车进粉和袋装进粉。
9.2 袋装进粉提升机提升能力不小于60吨/小时。
9.3 石粉仓应装有排气过滤装置,石粉仓应有破拱装置。
9.4 粉料螺旋运转平稳,无噪音,输送能力不小于50 吨/小时。
10 粉料回收仓
10.1 粉料回收仓容量不小于50吨,带有相应的料位计和阀门等,并有破拱装置。应有排气系统。
10.2 粉料螺旋运转平稳,无噪音,输送能力不小于30吨/小时。
10.3 应有卸灰装置及相应接口。
11 除尘装置
11.1 采用两级除尘方式。
11.2 初级除尘回收粉尘通过螺旋输送器送回热料仓或热料提升机。应满足90%的大于0.075mm的细料回收。
11.3 二级除尘采用布袋除尘。
11.3.1 排出的废气指标:低于25毫克/立方米(符合林格曼黑度一级)。
11.3.2 除尘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
11.3.3 风门调节器根据干燥筒压力自动调节风门开度。风门开度能在控制系统显示。
11.3.4 设有温度检测装置,并在控制系统显示,具有布袋高低温自动保护装置。
11.3.5 布袋具有自清洁功能,粉尘可回收再利用。
12 成品仓
12.1 成品仓总储存能力不小于200吨。
12.2 有仓门加热及仓体保温装置,保温性能达到24小时内拌和料温度下降值不超过拌和料入仓温度与当日环境温度最低温度差的5%。
12.3 料仓下部有温度传感器,能检测放料温度并在控制系统显示、打印。
12.4 应有防止离析的措施和装置。
13 外添料添加设备
13.1 设备能完成添加剂的称量和投放工作。
13.2 控制系统能设定控制设备的工作状况。
14 导热油加热及沥青供给系统
14.1 导热油炉采用无锡雪桃产加热能力为120万大卡/小时,使用轻油燃料;具有大火加热,小火保温,并根据设定温度自动启停燃烧器。
14.2 沥青罐、泵、输送管道、阀门应有加热保温措施。要有总储量为200吨的沥青储备罐。
15 控制系统
15.1 控制系统采用工业计算机控制。
15.2 自动控制系统有故障自我诊断和报警提示功能,并自动记录故障及打印功能。
15.3 控制台应配备彩色显示器屏,能够显示级配、电机电流的动态变化、设置点、限量、功能、拌合站工作过程流程图及各种温度显示数据等。
15.4 各种仪表、指示灯应齐全且布置合理,利于观察和示读。
15.5 配备一台打印机。
15.6 自动记录和打印,打印数据应齐全。
15.7 各控制按钮和开关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应有全自动、半自动、手动操作功能,并备有紧急制动和断电操作按钮。
15.8 操作室应采用独立密闭式、隔热、隔音、防震、防尘、防潮等功能,控制室内配备满足调温要求的冷暖工业空调机,具有良好的视野和防雷击功能。
15.9 控制系统应具有生产SMA添加设备的控制功能。
16 安全运行及环境要求
16.1 安全运行要求
16.1.1 各运行部件应设有防护装置,指示牌应清晰、易懂、防腐蚀并安装在明显位置。
16.1.2 在生产过程中某一系列出现故障时,有应急保证措施,相应能够根据设备工艺流程要求自动停止工作。
16.1.3 搅拌设备应装配有必要的自动报警和联络装置。
16.1.4 保养、保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空间及位置。
16.2 环境要求
16.2.1 配备回收粉排出装置。
16.2.2 排放:粉尘浓度≤25mg/m2,黑度(林格曼黑度)<1级。
16.2.3 环境噪声(指在最大噪声源3m处的噪声值)≤80db。
16.2.4 操作人员耳边噪声≤60db(有控制室)。
17、技术服务:
17.1卖方应在买方的配合下,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及指导和服务。卖方技术人员在买方现场服务期间,买方提供工作午餐,其余费用由卖方自理。
17.2买方具有对设备进行测量、外观检查、运行某些功能并确认其技术性能及参数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的权利。答案肯定后予以签字验收。
17.3卖方在设备验收运行一年内,免费负责因设备本身原因导致的各种技术服务及维修。
18、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8.1提供设备必需配备的两年用配件和易损件,并提供清单。配件和易损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19、技术文件:
19.1设备操作说明书、液压电器原理图、安装图、维修保养手册、零件手册、备件清单、平面布置图、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中文)
19.2制造及质量认证标准。
19.3提供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售后服务内容。
19.4提供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保养的其他参数和资料。
20、验收:
20.1设备验收应在用户方进行,下列条件满足后,买卖双方将签署验收协议。
20.1.1设备满足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指标和性能要求,符合生产厂提供的正式技术文件的说明。
20.1.2所有调试及验收测试完毕后形成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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