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购买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服务的公告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购买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服务的公告

为加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通过比选方式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培育服务单位应根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标准》要求,对我市确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提供培育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一)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二)协助运行有关日常工作机制;通过文献调研和现场调研,完成标准调研工作;

(三)协助培育对象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或调查活动;

(四)协助培育对象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方案;

(五)落实宣传培训;

(六)推进落实培育对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及纠纷处置;

(七)完成各项创新工作;

(八)完成《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标准》要求的其余指标。

二、项目预算

预算经费在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内。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培育对象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验收结束。

四、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具备经营范围包含标准化的营业执照,具有中标后能够全面、及时、正确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或失信记录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五、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单位的简介(含规模、业绩、人员等基本情况)。

(四)报价表;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参选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主体信用报告);

(八)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六、相关要求

(一)提交比选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将投标资料密封后,于2024年6月5日17: 30前送至市市场监管局319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经开区明月路153号市市场监管局3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5-*******

九、监督举报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本次比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综合评分明细表

2.《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标准》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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