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马尾区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马尾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马尾区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公示地点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马尾

雁行江路海屿路口东向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违反禁止标线、不按道行驶

2

马尾

雁行江路海屿路口西向

3

马尾

雁行江路上岐路口北向

4

马尾

雁行江路上岐路口南向

5

马尾

雁行江路海屿新街路口东向

6

马尾

雁行江路云龙路口西向

7

马尾

雁行江路规划路口西向

8

马尾

福马路快洲路口东向

  特此公告

  马尾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28日

标签: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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