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矿粉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矿粉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矿粉招标公告

浏览量:49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29

投标截至时间:2024-06-1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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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12 标段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矿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第十二合同段起于鄯善县K3337+000处,路线总体自东向西,经鄯善、连木沁镇,止于吐鲁番市鄯善县吐峪沟互通西侧,终点桩号K3362+059,路线长25.06km.本合同段19座/1374.6延米(含互通匝道桥、分离式立交桥),其中大桥11座/1146.5延米、中桥3座/131.1延米、小桥5座/97延米。涵洞90道(钢筋砼圆管涵13道,盖板涵77道),天桥3座;路基挖方41.63万m3,填方165.86万m3,其中借方150.32万m3;路面层116.3万m2;共设有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服务设施1处(收费站、养护区、服务区等)配套工程。

本标段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原设计全线计算行车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28m;扩建后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20Km/h,一般路段整体式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为42m,分离式路基宽20.75m。项目投资总额6.3亿元,建设工期2年。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21]62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3财务能力:

(1)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至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2021年后注册的公司的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2)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3.1.4质量保证能力:购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并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今)主要采购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供应商须具有至少2份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合格及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采购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1.8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审核期三天)。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4年5月29日10时00分至2024年6月3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参加投标报名,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同时应自行购买电子CA锁。缴纳标书费、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0连霍哈吐段改扩建项目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011*********



行 号:301*****0120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

4.3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但同一种物资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包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方式

5.1开标时间:2024年6 月18 日10时00分整

5.2开标方式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线上投标需要加密,否则无法投标。投标人需自行与平台对接购买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附件1,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力,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7.发布公告的方式

在《》(http:///)和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8.1 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HTGJ-12 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

联系人:王鑫龙 电话:186*****606

邮箱:*********@qq.com

8.2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联系人:纪哓美 电话:186*****6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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