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比选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比选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的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的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9 16:37:46】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单位)关于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的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信息
1.投资项目代码:2210-******-04-01-******
2.投资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3.建设规模及内容: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用地面积5000.17m2,总建筑面积*****.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63.61m2,地下建筑面积3454.49m2。工程拟建1幢1~7F业务楼及地下车库。本智能化工程包括网络监控系统、大屏显示系统、网络交换机系统、门禁控制安防报警系统、网络广播系统、出入口道闸系统、办案区系统、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等智能化工程。
4.项目建设地点:2210-******-04-01-******
5.项目属地:婺城区
6.服务范围: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的工程量预算清单编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
二、中介服务需求:
1.服务时限:60天
2.服务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具体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为准。
3.服务内容: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的工程量预算清单编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
4.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5.比选方法:合理低价法
6.报价区间:40.0下浮率—20.0下浮率
7.备注:报价内容包括该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费用、造价咨询类服务费用及其他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代理机构的成本、评标专家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交通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造价咨询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本次成交折扣,以本项目中标价为取费基数;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本次成交折扣,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取费基数。
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向业主提供完整的招投标资料并提供正式发票后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时一并提供费用计算说明)。
三、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四、报价人条件: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开展招标代理服务能力及相应管理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2.其他条件: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率20%,最低限价下浮率40%,不在此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报价。
采用有效报价中最低价成交方式。若出现最低价不止1家中介机构,则由业主综合考虑中介机构相关资质、项目业绩、服务半径等因素择优选取。(如中介单位未提供相关资质、项目业绩,则作为自行放弃择优选取资格。)
成交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05-31 17: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联系人:管晓明
联系电话:135*****878
项目委托单位: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2024-05-29 16:37:46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开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1 |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 2024-05-29 16:30:26 | 2024-05-31 17:00:00 | 40.0下浮率 | 20.0下浮率 | 公开比选 |
标签: 业务用房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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