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泗镇采购垃圾转运车招标公告
法泗镇采购垃圾转运车招标公告
法泗镇采购垃圾转运车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夏财采计[2016]1612号文的要求,武汉鑫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江夏区法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法泗街道办事处采购垃圾转运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WHXT-DL-********CG
二、项目名称:法泗街道办事处采购垃圾转运车项目
三、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1)招标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2)预算金额:¥32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竞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制造商授权的所需车辆专业生产厂家,具有生产该项目车辆资质,且通过ISO9001体系的认证;
(2)竞标人所投产品(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竞标人须在湖北省内具有销售该类车辆的实例(提供2014、2015年销售合同各一份),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提供本次竞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4)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必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1、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1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武汉鑫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普安车检12#楼(江夏竹木市场旁))
报名须一次性提交如下资料一套(原件,胶装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体系认证证书、本地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审核原件通过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14时30分
谈判时间:2016年7月8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武汉鑫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普安车检12#楼(江夏竹木市场旁))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夏区法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徐部长联系电话:137*****939
代理机构:武汉鑫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普安车检12#楼(江夏竹木市场旁)
联 系 人:赵继武 联系电话:02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
武汉鑫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
标签: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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