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双山兴裕酒水经营部涉嫌构成销售的商品实施虚假宣传案

章丘市双山兴裕酒水经营部涉嫌构成销售的商品实施虚假宣传案

案件名称

章丘市双山兴裕酒水经营部涉嫌构成销售的商品实施虚假宣传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济章市监罚〔2024〕*****

行政相对人名称

章丘市双山兴裕酒水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3LEUWP89

违法事实

涉嫌构成对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通过山东省非税统缴平台网上缴纳

处罚机关

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5月17日


区市场监管局

982

信息发布总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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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涉嫌构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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