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宜昌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成立询价小组,拟就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
二、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元整,据实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没有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等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至少具有危险废物(HW01HW49)处理资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废物编号 | 包装方式 | 控制价 | 备注 |
1 | 实验室废液 | HW49 | 桶装 | 5000元/吨 | |
2 | 感染性废物 | HW01 | 袋装 | *****/100KG |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商应具备相应实验室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并有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并保证所持有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2、服务商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采购方指定地点收取实验室危险废物并承担其费用。服务商在接到采购方收运通知后,若因正当理由无法接受采购方预约按计划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应书面向采购方说明并及时告知采购方,采购方有权选择其他替代方法或另行委托他人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
3、服务商运输车辆及司机与装卸员工,应当在采购方园区内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清理干净,并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4、服务商按约接收实验室危险废物后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运输、处置,因服务商未按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无责。
5、服务商该项目的负责人应为服务商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最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
六、合同履行地点及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在合同期满前30天,经采购方对服务商在合同期内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可以续签一次合同,但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二次。
七、询价单取得方式
询价单请在附件下载。
八、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采购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11:30分。
2、递交地点:宜昌市生物产业园路21号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412室。
3、报价书须包括:报价单、单位基本信息、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网站的公司信用截图、面料样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并保证其真实性与准确性。询价单须写明单位名称、项目报价、联系人信息等。上述材料须装信封密封并在封口盖骑缝章,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送达。
4、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宜昌市生物产业园路21号
邮 编:******
联系人:蒋红军
电话(传真):0717-*******
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5月29日
标签: 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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