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瓮安县桐木黄砂厂扩建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瓮安县桐木黄砂厂扩建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瓮安县桐木黄砂厂扩建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林地单位:瓮安县雍阳镇桐木黄砂厂。

二、拟使用林地地点: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新庄社区。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开采区。

四、拟使用林地性质:永久。

五、拟使用林地情况: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3.2769公顷,林木蓄积19.1立方米。

六、拟使用林地权属: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均为个人。

七、拟使用林地地类:一般灌木林地面积2.6752公顷,散生木蓄积0.3立方米;乔木林地面积0.6017公顷,林木蓄积18.8立方米。

八、拟使用林地保护等级:Ⅲ级林地面积0.2329公顷,林木蓄积8.5立方米;Ⅳ级林地面积3.0440公顷,林木蓄积10.6立方米。

九、拟使用林地的林种:用材林面积0.6017公顷,林木蓄积18.8立方米;经济林面积0.3340公顷,无林木蓄积;能源林面积2.3412公顷,散生木蓄积0.3立方米。

十、拟使用林地的森林类别:重点商品林面积0.2329公顷,林木蓄积8.5立方米;一般商品林面积3.0440公顷,林木蓄积10.6立方米。

十一、公示期限: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 2024年6月3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 瓮安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 0854-*******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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