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年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市2024-2025年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05-004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上海市本级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不接受联合响应;2.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3.包件23-41具有该包件规定品牌的汽车生产厂家有效的授权特约或特许维修资质。4.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厂/分公司应当由总厂/总公司授权,但不得与总厂/总公司参与同一区域的响应,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


三、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如遇政策调整或市场情况变化,根据有关规定,征集人可以在适当的时间进行下一期征集活动。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4-05-24 17:00-2024-06-02 17:00

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了解详细内容,可联系陈经理176*****8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维修 服务框架 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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