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链路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链路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链路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链路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 项目名称: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链路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2.4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07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2日 11时4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补充说明: 1.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提供2022或2023年度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报表,2023年7月后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时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2投标时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2、对本项目信息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补充说明 (1)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投标企业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进行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公路局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德吉中路1号 联系方式: 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125号碧桂园7栋11楼1101号 联系方式: 136*****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136*****581 |
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链路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链路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
项目名称: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链路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2.4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07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2日 11时4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补充说明:
1.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提供2022或2023年度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报表,2023年7月后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时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2投标时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2、对本项目信息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补充说明
(1)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投标企业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进行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公路局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德吉中路1号
联系方式: 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125号碧桂园7栋11楼1101号
联系方式: 136*****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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