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24年重点水域监测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泰州市2024年重点水域监测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2024年重点水域监测评估项目 JSZC-******-JTTZ-C2024-00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3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TTZ-C2024-0019

项目名称:泰州市2024年重点水域监测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一标段130万元(其中:6条河道健康评价最高限价85万元,河道健康评价成果数据集成及展示最高限价45万元),二标段125万元(其中:6条河道健康评价最高限价60万元,补充长江健康评价基础数据最高限价65万元)。

采购需求:

对2024年河湖健康评价,包括下官河、靖泰界河等12条河道健康评价,以及已完成健康评价的河道监测成果、管理数据等内容整理、入库、展示、查询等(包含健康评价成果、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现有占用项目的矢量数据收集、补充、整编等,河道管理范围线、水域面积、水利工程信息等数据上图、展示等)。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下官河等6条河道的健康评价和河道健康评价成果数据集成及展示;二标段为宣堡港等6条河道的健康评价和补充长江健康评价基础数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进行。如供应商在前一个标段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可继续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参与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为:

(1)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参加投标的所有事务,并承担投标、签约、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件视作联合体所有各方共同签署的文件,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联合体投标响应文件另有约定并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

(3)如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合同的对接、洽谈和项目的推动工作,并在后期的项目开展运行中承担全部责任,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无条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对项目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应及时主动予以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推脱,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予以处罚并解除合同。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至现场购买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1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6-1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

5.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泰州市水利局(机关)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9*****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点水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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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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