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昆明市儿童医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昆明市儿童医院将对部分医疗设备的维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沟通谈判。本次对采购项目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昆明市儿童医院。

2.项目编号:ETYY-J2024-009

3.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维修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

标段

项目名称

维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维修

配件

1

52,084元

2

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维修

配件

1

46,000元

3

二氧化碳激光皮肤治疗系统维修

配件

1

23,000元

5.服务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6.具体要求:

项目:1

项目: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维修

设备信息: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7000,科室:检验科。

维修内容:更换电源板1个、CPU板1个、光电倍增管1个、光栅1个、插座1个。

设备所在地: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

现场勘查联系方式:设备科 ********

项目:2

项目: 原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维修

设备信息: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Accolade,科室:皮肤科。

故障信息:报错W1,需要更换闪光灯

维修内容:更换闪光灯1个。

设备所在地: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

现场勘查联系方式:设备科 ********

项目:3

项目: 二氧化碳激光皮肤治疗系统维修

设备信息:二氧化碳激光皮肤治疗系统,Acupulse 40AES-F,科室:皮肤科。

故障信息:指引光弱,影响治疗。

维修内容:更换瞄准光激光器1个。

设备所在地: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

现场勘查联系方式:设备科 ********

二、投标人具备主体资格的同时,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5) 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明确可以进行医疗设备维修或检测,或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6) 具有合法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有相应供货能力;技术服务能力;

(7) 供应商须有能力在昆明地区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谈判时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办人(委托人)的身份证;③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④带公司条章。

(注:以上证明材料①~③须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谈判要求:

1、谈判时投标单位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如因投标人缺乏专业知识导致谈判难以进行的情况,谈判人有权停止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将其驱逐谈判现场。

2、供应商必须提供维修方案以及维护技术证明文件。

3、如投标人因标书难以制作出来或自愿放弃投标等特殊情况,必须在报名后三天内告知医院,医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谈判。

七、其他:

谈判相关文件递交内容及方式:

1. 谈判相关文件应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最好装订成册并密封,其中应包括:

1) 维修维保类,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产品生产许可证、维修维保方案、质量及服务承诺、产品技术资料、彩页、说明书等;

2) 法人证明及授权人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切证明单位及产品合法性的材料并加盖红章。

3) 检测类:营业执照复印件、检测相关资质和认证、服务方案、检测目录、质量及服务承诺等一切证明单位及产品合法性的材料并加盖红章。

2. 报价表(一式柒份加盖公司红章单独密封装订);

3. 涉及签字及加盖公章的,须签字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于谈判现场递交。

2、付款方式:

1) 维保:如:一年保修期,合同生效6个月后,经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剩余的50%在保修期满一年后,经设备科验收合格后,以无息的方式支付。

2) 维修、检测:维修、检测完成后,经设备科验收合格入库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100%。

八、谈判

1. 谈判

1.1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1.2谈判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使用、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应当推选组长,但使用科室不得担任组长。

1.3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4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按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进行谈判。

1.5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谈判。

1.6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 谈判过程的保密

2.1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谈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0日早上8:00至2024年6月5日下午17:00(五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路288号),后勤楼5楼,采购中心办公室。(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需医院答疑事项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后5个日历日内以书面方式报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71—********

联系邮箱:*********@QQ.COM

十、谈判时间:2024年6月12日早上8:30-9:00。

十一、谈判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路288号),后勤楼3楼会议室。

采购部

2024年5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原子吸收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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