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分行会计传票传递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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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枣庄分行会计传票传递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OC-ZZ-2024-0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枣庄分行会计传票传递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枣庄分行会计传票传递服务外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枣庄分行会计传票传递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枣庄分行会计传票传递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及所
报服务的资格要求如下:
(一)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被邀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
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公司注册资金在 50 万元(含)以上,具有较强的风险承
担能力;业务范围覆盖枣庄市五区一市。
(三) 被邀请人服务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
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四) 被邀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
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
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被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
损失。
(五) 被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
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六)被邀请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包含以下情
况:
(1)与本被邀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邀请人;
(2)与本被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
被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
联关系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被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
人或者其他被邀请人的合法权益。
(九)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十)被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二)参加采购被邀请人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十三)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被邀请人资格。
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
虚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
合同,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3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
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
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
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 302 号,中国银行枣庄分行 5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 302 号,中国银行枣庄分行 5 层会议室
七、其他
枣庄分行会计传票传递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BOC-ZZ-2024-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就枣庄分行会计传票传递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枣庄分行会计传票传递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编号:BOC-ZZ-2024-08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根据鲁中银发(2019)302 号文关于发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外包风险管理
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版)》的通知,结合枣庄分行实际业务情况,为规范我行会计传票传
递流程,保证会计传票扫描的时效性,减少网点人员占用,释放网点人员紧张的压力、节省
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我行拟通过采购,完成枣庄分行会计传票传递服务外包。实行会计传
票外包,可以保证我行网点会计传票传递扫描的时效性,安全性。本外包项目年度外包费用
预计为每年 18 万元,项目预算金额 36 万元,服务期限 2 年,用于传递我行辖属 19 家机构
的会计传票账包,具体费用将按实际传递天数支付,据实结算。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1 家
服务期:2 年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后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
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
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 1 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
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格要求如下:
(一)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被邀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
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公司注册资金在 50 万元(含)以上,具有较强的风险承
担能力;业务范围覆盖枣庄市五区一市。
(三) 被邀请人服务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
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四) 被邀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
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
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被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
损失。
(五) 被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
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六)被邀请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包含以下情
况:
(1)与本被邀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邀请人;
(2)与本被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
被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
联关系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被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
人或者其他被邀请人的合法权益。
(九)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十)被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二)参加采购被邀请人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十三)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被邀请人资格。
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
虚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
合同,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3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
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
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
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5 日(不含节假日),上午 9:00-11:00,13:30-16:00;
2、地址:枣庄市高新区宁波路 666 号,院内北三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1)营业执照;(2)
信用截图;(3)类似业绩合同(合同中须体现甲乙双方名称、合同详细标的、合同金额和
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以及被授权人
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采购文件售
后不退);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根据采购文件中具体要求以评审小组审查结论为
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时间
(1)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午 13:30~14:00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收)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 302 号,中国银行枣庄分行 5 层会议室。
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2)公开报价地点: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 302 号,中国银行枣庄分行 5 层会议室,逾期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632-3257110
信函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 302 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联 系 人: 李主任 马主任 联系电话:3257170 3099166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 302 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通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阳 联系电话:13370997011
地 址:枣庄市高新区宁波路 666 号,院内北三楼
邮 箱:sdtdz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 302 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632-32571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通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枣庄高新区宁波路 666 号
联 系 人: 宋阳
电 话: 13370997011
电子邮件: sdt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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