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
2.1 项目名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2.2 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6―134
2.3 项目投资:87万元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2.5 交货及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7 采购内容: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件、摄像机、高清审讯主机、数码屏、审讯设备、显示屏、监控设备等(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办公设备(机具)或计算机、打印机等主要设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3.3为保证售后服务,投标时投标人应出具高清审讯(讯问)主机、便携式双录设备、笔记本电脑、电子数据恢复软件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原厂家公章。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06月29日至07月0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报名(201室)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书原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报名时需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财务状况报告(以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承诺;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八)为保证售后服务,投标时投标人应出具高清审讯(讯问)主机、便携式双录设备、笔记本电脑、电子数据恢复软件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原厂家公章;
另:需递交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申请资料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15午3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汝州市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651
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35*****852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