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计费基数 | 年报审计 | 资本验证 | 其他审计 |
100万元(含)以下 | 5‰ | 3‰ | 1.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经济案件审计、绩效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参照年报审计收费标准的150%收取。2.因改制涉及清产核资服务的参照资本验证收费标准收取,以基准日资产规模作为计费基数。3.增资扩股(定向增发)参照资本验证收费标准的 60%收取,以基准日资产总额作为计费基数。 |
100—500万元 | 1.5‰ | 1‰ | |
500—1000万元 | 0.8‰ | 0.5‰ | |
1000—5000万元 | 0.4‰ | 0.3‰ | |
5000万元—1亿元 | 0.3‰ | 0.25‰ | |
1—5亿元 | 0.22‰ | 0.15‰ | |
5-10亿元 | 0.15‰ | 0.1‰ | |
10-100亿元 | 0.1‰ | 0.06‰ | |
100-500亿元 | 0.06‰ | 0.03‰ | |
500亿元以上 | 0.04‰ | 0.02‰ | |
计费基数及费用上限 | 以营业净收入作为计费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计算,费用上限不超过20万元。 | 以验证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计算,费用上限不超过10万元。 | 1.计费基数按照单项审计金额或参照年报审计计费基数执行,单项项目审计费用不超过10万元。2.以资产规模作为计费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计算,其中:改制清产核资服务费用上限不超过200万元,增资扩股服务费用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
四川农商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RJ202405290001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农商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商业银行法》《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国有金融
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
有关规定,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农商银行辖内各农商行及村镇银行年度
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根据招标
人(含四川农商银行辖内各农商行及村镇银行,下同)工作需要委托会计师事
务所组织开展改制及清产核资审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资本验证、财务
管理咨询、财务培训,,以及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经济案件审计、绩效审
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农商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川农商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基
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信
用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7.被列入四川农信采购管理黑名单的实际控制人及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
8.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允许/☑不允许)分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
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提供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
复印件);
12.近3年有金融业审计工作经验,且银行业金融机构审计案例不少于5个(证明
材料与业绩评分一致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
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给予暂停执行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
所的行政处罚(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注册会计师行
业统一监管平台”关于处罚/惩戒信息的完整截图);
1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严密的质量
控制体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14.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6月05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385号的大明宏信锦南玺大
厦1栋5A01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他
四川农商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RJ2024052900017)招标
人为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委托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PRJ2024052900017
2.项目名称:四川农商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详见附件
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项目简介):
类型:服务类
标的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采购
采购内容(服务范围):按照《商业银行法》《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
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农商银行辖内各农商行及
村镇银行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同时根据招标人(含四川农商银行辖内各农商行及村镇银行,下同)工作需要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开展改制及清产核资审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资
本验证、财务管理咨询、财务培训,,以及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经济案件
审计、绩效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入围协议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其他:入围10家会计师事务所,入围期限3年。当有效投标人20家及以上时,
入围10家供应商;若有效投标人不足12家,本项目废标。当有效投标人12家(
含)以上不足20家时,按照有效投标人数量的1/2(向下取整)确定入围供应商
数量,若本次采购未招满10家入围供应商,招标人可以在后期根据实际需求再
次组织招标进行补足。
9.(□是/☑否)划分标段
标段划分情况: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信
用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7.被列入四川农信采购管理黑名单的实际控制人及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
8.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允许/☑不允许)分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
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提供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
复印件);
12.近3年有金融业审计工作经验,且银行业金融机构审计案例不少于5个(证明
材料与业绩评分一致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
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给予暂停执行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
所的行政处罚(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注册会计师行
业统一监管平台”关于处罚/惩戒信息的完整截图);
1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严密的质量
控制体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14.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时间:2024年5月30日 00:00至2024年6月5日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料:供应商须将下述资料以及报名费转账截图扫描上传至四川农商银
行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crcu.com/),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
件。
(1)报名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收款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神仙树支行
账号:51170180809613888
(2)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扫描上传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负责报名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负责报名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以及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开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授权
代表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
3.标书售价: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网址
:https://purchase-
mgmt.scrcu.com/)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可申请获取招标
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可审核发售招标文件,因供应商临
近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提交招标文件获取申请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审核
发售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四川农商银行采
购管理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
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6.获取的招标文件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385号的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
栋5A01本项目开标室
4.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
文件提交至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385号的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栋
5A01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农商联合银行采购管理系统首页查看操作指南,并严格
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管理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
:https://purchase-
mgmt.scrcu.com/)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四川农信官网(https://www.scrcu.com/)、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
tml)、()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号
联系人:四川农商联合银行采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35701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385号的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栋5A01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28-86026626/1888471761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号
联 系 人:四川农商联合银行采委会办公室
电 话:028-853570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385号的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栋5A01
联 系 人: 周老师
电 话: 18884717616
电子邮件: sccygc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3.预算金额:
①.年报审计等服务的采购入围限价。参照《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
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 号)规定标准下浮 30%作此次采购限价:
计费基数
年报审计
资本验证
其他审计
100 万元(含)以下
100—500 万元
500—1000 万元
1000—5000 万元
5000 万元—1 亿元
1—5 亿元
5-10 亿元
10-100 亿元
100-500 亿元
5‰
1.5‰
0.8‰
0.4‰
0.3‰
0.22‰
0.15‰
0.1‰
0.06‰
3‰
1‰
0.5‰
0.3‰
0.25‰
0.15‰
0.1‰
0.06‰
0.03‰
500 亿元以上
0.04‰
0.02‰
以营业净收入作
为计费基数,按
计费基数及
照差额定率累进
费用上限
计费法计算,费
用上限不超过 20
万元。
以验证金额作为计
费基数,按照差额
定率累进计费法计
算,费用上限不超
过 10 万元。
1.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经
济案件审计、绩效审计、财务
收支审计 参照年报审计 收费
标准的 150%收取。
2.因改制涉 及清产核资服 务
的参照资 本验证收费标 准收
取,以基准日资产规模作为计
费基数。
3.增资扩股(定向增发)参照
资 本 验 证 收 费 标 准 的 60% 收
取,以基准日资产总额作为计
费基数。
1.计费基数按照单项审计金
额或参照年报审计计费基数
执行,单项项目审计费用不超
过 10 万元。
2.以资产规模作为计费基数,
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计
算,其中:改制清产核资服务
费用上限不超过 200 万元,增
资扩股服务费用上限不超过
100 万元。
注:(1)财务报表审计单个项目费用低于 2000 元按 2000 元计收;中期报
表审计:对一季度、半年度、前三个季度的报表审计分别按年度报表审计收费
50%、70%、90%的标准下浮后执行。
(2)资本验证低于 1000 元按 1000 元计收;涉及财务报表审计的,按年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