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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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400521661)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职工食堂主要为招标人员工(约 290 人左右)提供早餐、午餐,并完成相关的
餐饮服务。员工早餐不得高于 7 元/人/餐(含增值税)、午餐就餐费用不得高于 15 元人/餐(包
括牛奶及水果)(含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
分为 1 个标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合法、安全、
规范服务管理,运营行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的食堂餐饮服务
的案例合同。(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
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
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
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
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
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 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
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
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
025-83303461,1395176762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
通知将通过 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
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售 价:0 元人民币(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 168 号中国银行宿州分行/南京市鼓楼区郑和
中路 118 号 D 座 16 楼 16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七、其他
(一)采购内容:
本职工食堂主要为招标人员工(约 290 人左右)提供早餐、午餐,并完成相关的餐饮服务。
员工早餐不得高于 7 元/人/餐(含增值税)、午餐就餐费用不得高于 15 元人/餐(包括牛奶
及水果)(含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 1 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 1 家
服务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员工早餐不得高于 7 元/人/餐(含增值税)、午餐就餐费用不得高于 15 元人/
餐(包括牛奶及水果)(含增值税)
续签管理: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 2 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
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本项目一次性谈定 2 年的价格标准。在价格标准有效期内,如招标人招标需求未发生本质
变化的,中标人承诺根据招标人需求,按照本次中标价格提供服务。在价格标准有效期内,
首期合同期限到期前,采购需求未发生本质变化的,招标人将进行后评价并根据后评价情况
确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采购合同,如本项目中标人的服务资格、服务质量或服务能力无法满
足采购需求时,招标人有权利提前终止合作。其中,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
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后壹年是否继续续签。
(二)采购流程:

特别说明:投标人需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一旦中标/入围,应能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等
要求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并且根据内部
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可能会是:暂停中标/入围资格 3-6 个月、取消中标/入围资格、
禁止参与本行采购活动 6 个月-3 年。必要时,可将投标人不良行为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其他要求:招标人保留入围后对投标人的业绩、获奖等资料进行考察的权利,一经发现弄
虚作假,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
息网(www.ahtba.org.cn)、()上进行发布。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请各投标人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00
前(以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而不以“邮戳为准”),通过快递形式将投标文件副本 1
套单独密封递交至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 168 号中国银行宿州分行。
收件人:吕明珠。电话:13655571033;其余全部投标文件(1 套正本、5 套副本、开标一览
表、投标保证金、电子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号 D 座 16 楼 1613 室,虞文涛收,电话:15250983686。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恕不接受。投标人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宜采用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邮寄的快递
外包装建议清楚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寄出后,请以短信方式
将“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
(15250983686)。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请充分考虑投
标文件在途时间。
同时,投标人除应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
参加远程开标仪式须知》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另外还需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盖章
的扫描件发至 yefc@jitc.cn 邮箱。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557-3669088
举报邮箱:szzgyh_jubao@163.com
信函地址:银河一路 168 号中国银行纪委办公室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号 D 座 16 楼
邮编:210011
联系人:虞文涛 姜雪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301084 15250983686 18120181473
电子函件:yefc@jitc.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 168 号
联 系 人:吕明珠
电 话:136555710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号 17 楼
联 系 人: 虞文涛
电 话: 15250983686
电子邮件: yefc@jit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宿州分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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