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非税收缴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的公示

辽宁省财政厅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非税收缴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的公示




辽宁省财政厅国库收付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非税收缴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项目名称:非税收缴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为满足非税收缴业务管理及更好服务各执收单位,需对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此次改造内容包括基础数据管理、单位征收模块、征收管理模块、界面改造、查询统计模块、系统接口、非税专户资金监控等功能,形成高效、稳定满足辽宁省非税收缴工作实际需要的信息化平台。
(三)采购预算:151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考虑到以下两个原因,我单位拟选择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开发工作。一是项目的重要性和时间的紧迫性,项目内容中很多工作都是涉及执收单位缴款,涉及面广,亟待开发,其他公司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二是项目是在现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其他公司无法实现无缝链接。
2016年6月27日,我单位组织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一致意见为:财政部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由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非税收缴系统系统,我省作为财政部的试点省份,于2005年省本级使用非税收缴系统。近年来,随着国库业务的不断深入,原有非税收缴系统不能满足新需求,为了保证系统运行的连贯性,需要在现有非税收缴系统和配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因此本次改造项目继续由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联系人: 王宗元 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联系人: 原萍 电话: ***-********


关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