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磐石城保护利用项目——文物本体保护及配套设施-招标/资审公告
云阳磐石城保护利用项目——文物本体保护及配套设施-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云阳磐石城保护利用项目——文物本体保护及配套设施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渝发改振兴〔2020〕10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区县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双江街道梨园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三标段,即文物本体保护及配套设施。其中:1.文物本体保护,包括遗址保护展示约4000㎡(含前后寨门、药房、粮仓遗址、商周遗址、涂家祠堂遗址、民居遗址、警楼、炮台等),修缮城门、石刻造像本体保护30处,完善四有保护范围界碑、危崖地灾治理。2.配套设施,包括磐石城保护成果展厅1054㎡、临时展厅284㎡、城上古建筑内部展厅189㎡、风控中心室内装修3852㎡,城上建筑室内装修304㎡、游客服务点、城市观景台、新建配套广场、景观座椅、导视系统、车行道702m、游览步道1692m、游赏道路指示牌体系、垃圾箱、景观绿化*****㎡、杂草清理*****㎡、建设综合管网、安防设施系统、照明设施工程、网络通讯系统、广播设施系统、新建生态公厕137㎡、新建垂直景观电梯158㎡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734万元
2.4 招标范围: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园建工程、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文物修缮工程、绿化工程)、展厅装修工程、旅游配套设施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具体详见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云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 代理机构: | 重庆图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沈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3*****957 | 联系电话: | 151*****31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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