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污染源在线监控一期工程机电设备、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徐圩新区污染源在线监控一期工程机电设备、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污染源在线监控一期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以(示范区复[2015]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委托代建,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污染源在线监控一期工程机电设备、设施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虹港石化、斯尔邦石化、荣泰仓储、珠江钢管、凯帝重工、宝通镍业、虹洋热电、徐圩污水处理厂、东港污水处理厂上述9家单位污染源污染物收集设备、污染物监测仪器、视频监控设备、UPS、网络交换机等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监控站房设施施工等。
2.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3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发建设通知书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具备使用条件)。
2.4质量标准:合格(其中:货物部分必须保证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未处于被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和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并且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近6个月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3.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情况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6 年 6 月 29 日至 2016 年 7月 5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30 分至 6 时 00 分。
5.2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到 连云港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 7 月 1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际物流服务中心B座4楼404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楼 地 址: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B座10楼1005室
邮 编: 222065 邮 编: 222006
联 系 人: 闫工 联 系 人: 何越明
电 话: ****-******** 电 话: 136*****791、138*****92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ygmxgszh@126.com
日期: 2016年6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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