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项目

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腾冲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和建设方自筹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投资审计业务需求,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有关规定,拟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对腾冲市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扩建项目(项目投资内)、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项目(项目投资内)、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自筹资金实施的专项工程(项目外投资)进行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各扩建项目工程或专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审计步骤为项目工程或专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和完成竣工结算1 项则先作对应基建程序执行和管理情况审计及其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结束时再作对应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项目评价等审计工作。

2.3 服务范围:

2.3.1腾冲县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扩建项目:

①腾冲县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扩建项目一期新建后勤保障楼:本工程竣工房屋面积*****.38m2、框架十层结构(地下一层、 地上九层),2013年11月22日开工建设、2016年1月11日竣 工并于同年5月投入使用,已做竣工决算审计,本工程竣工决算审决价********.05 元(详腾审报[2019]23号、腾审决[2019]21号)。在本次综合业务楼竣工决算审计中,涉及后勤保障楼有关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内容直接采纳腾审报[2019]23号、腾审决[2019]21号相关数据即可;

②腾冲县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扩建项目新建门诊医技、内科住院楼基坑支护设计和施工及基坑开挖专项工程:本专项工程于2014年5月8日开工、竣工验收时间为2015 年2月6日。本专项工程结算审计审定金额********.24元(详腾审报[2018]72号、腾审决[2018]62号)。在本次综合业务楼竣工决算审计中,涉及本专项工程有关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内容直接采纳腾审报[2018]72号、腾审决[2018]62号对应数据即可;

③腾冲市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扩建项目(项目投资内):共10项工程及专项工程(其中主体工程1 项、专项工程9项),预估送审价*****.******万元(详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清单”相关内容);

2.3.2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投资内):共11项工程及专项工程,(其中3项已通过竣工验收和完成竣工结算,7项正在抓紧施工或收尾施工,1项正在施工招标)。预估送审价9360.******万元(详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清单”相关内容);

2.3.3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自筹资金实施的专项工程(项目外投资):共6项专项工程(其中3项已通过验收且有2项完成了竣工结算、3项正在收尾施工)。预估送审价1113.******万元(详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清单”相关内容)。

2.3.4审计范围: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或专项工程基建程序执行和管理情况审计;项目工程或专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工程或专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资金来源及其执行情况等的审计;项目评价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最终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2.3.5预估竣工决算送审总价*****.09万元。其中工程或专项工程预估结算送审价*****.09 万元,预估送审前期费*****万元(含综合业务楼扩建项目预估前期费*****万元、扩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预估前期费383万元、自筹资金专项工程预估前期费50万元。)

2.4建设项目工程或专项工程竣工结算服务时间及成果要求:具备竣工结算审计条件前提下项目主体工程6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专项工程45日历天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分别提供相应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2.5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服务时间及成果要求:在完成建设项目工程或专项工程竣工结算服务后并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前提下15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同时分别提供相应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7预估审计服务费金额:******.00元

2.8审计服务费结算方式:最终以项目竣工决算审定价为取费基数乘以中标审计服务费取费率之积为结算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是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 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为具备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机构和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明书(投标人若为分所的,须具有分所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并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招标授权书;

3.3你单位(?可以;□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单位,牵头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具备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联合体成员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能力,并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牵头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专业为土建工程,且具备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牵头人单位还需提供1位审计人员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专业为安装工程;联合体成员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若不以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具备,可提供两个项目负责人)。

3.5为本次招标涉及项目提供过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预算编制、拦标价编制、结算编制或审核、决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造价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附相关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30日至 2024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08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到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份。无论是否成交,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回函方才有效)。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9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参与下组织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腾冲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明和小区139号

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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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董强

联系人:

石正东

电话:

138*****981

电话:

133*****86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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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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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9日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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