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山公园一期工程夜景景观提升招标公告

芝山公园一期工程夜景景观提升招标公告

(网上邀请招标)漳州市芝山公园一期工程夜景景观提升项目投标邀请书 致:受到招标人邀请的各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芝山公园一期工程夜景景观提升项目 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漳发改审【2016】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 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芝山公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安装芝山公园一期范围内夜景灯具,包括投光灯、草坪灯、高杆灯、宽光水下灯、小射灯、瓦楞灯、柱头灯、洗墙灯、晕光灯条、线条灯、芦苇灯、护栏管等,包含旧有照明设备再利用;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漳州市芝山公园一期工程夜景景观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89114元(含暂列金100000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2.6.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7. 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进行信息登记。3.8.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10.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受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3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HTTP://www.zzgcjyzx.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V5.0打开。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4.2.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范围8%~12% (含 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7月21日17:00前递交;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漳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账 号:3500 1662 4330 5250 8651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业主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7. 确认 凡受邀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6年7月3日18:00前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HTTP://www.zzgcjyzx.com系统进行确定参加。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8:30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8.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8.3.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8.4. 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8.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 联系方式招标人: 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 漳州市芝山公园内 ,邮编: 363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黄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8号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 ,邮编: 363000 电子邮件: zzfjdz@163.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张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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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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