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绍兴市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监控监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浙江省绍兴市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监控监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浙江省绍兴市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监控监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项目名称: 浙江省绍兴市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监控监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新建16个,存量共享14个,合计30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新建8个,存量共享7个,合计15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新建6个,驻点服务:1人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存量共享96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新建71个,驻点服务:2人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新建9个,存量共享34个,合计43个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关于推进高位瞭望设施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全面加强高位瞭望设施和数字化平台应用,有效复用存量高位瞭望、合理新增补盲,快速提升秸秆露天焚烧实时发现预警能力,构建秸秆焚烧高效闭环处置机制,及时做好焚烧火点处置。
2、铁塔资产唯一性:中国铁塔是一家中央国有企业,是全球最大的信息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通信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营,统筹共建共享。现绍兴市铁塔 现拥有点多面广的站址资源,全市8000余座通信基站。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通发展(2020)105号)文件的要求,通信基站由铁塔公司统筹建设,运营商不得进行铁塔建设。
3、服务要求的特殊性:秸秆焚烧全域监管项目全市涉及点位441个,所需摄像头挂载位置均位于具有农耕田的高速高铁沿线附近,需要至少30米以上高点位置来减少农村房屋和树木的遮挡,只有铁塔基站的位置及高度符合本项目的两路两侧覆盖要求,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
4、投资和工期要求:依托铁塔公司资源,共享利用全省已建成的耕地智保点位,可实现快速部署摄像头,极大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和建设成本。同时铁塔公司可提供7*24小时连续稳定的电力保障、便捷可靠的通信条件、专业高效的运维能力。
5、如果按照重新立杆、引电、传输链路、后期维护等一系列投资测算,每个配套点位所需投资至少需要十万元以上,总项目投资预计将增加近千万元,且项目施工周期至少长达6月以上,严重影响本次“秸秆焚烧高位瞭望”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按期完成的目标。
6、战略合作背景:2023年10月3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浙江铁塔开展生态环境数字化创新研究,在大气环境监控预警、水环境监控预警、土壤固废监控预警、噪声监测、碳监测等治理领域合作,共同促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低成本快速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承接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云东路381号401室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本项目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论证,采购单位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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