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腾冲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腾冲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腾冲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谈判编号:TCLCZFCGNK2024-040
2、项目名称:腾冲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00元
6、服务内容: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医院建筑既有消防设施及器材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保障医院内消防基本设施完善、设备运行基本正常。具体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医院对服务商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9、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人员进场开展维护保养服务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注:因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现场须进行二次报价,请各谈判单位代表准时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谈判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
②谈判单位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应急〔2019〕8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通知”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在“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中能查询到供应商相应信息);应当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令第229号)“《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或者备案。(在“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平台”(https://www.ynjsfw119.com/)中能查询到供应商相应信息)。
③谈判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2024年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证明材料;
④谈判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款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在谈判公告发布时间以前谈判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名单,谈判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单位。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
⑥谈判单位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谈判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方式: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可传真)
售价: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①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1300.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次谈判保证金为(¥650.00元)
②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15点00分。
收款人: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行
电 话:133*****863
(2)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投标人将放弃追索招标保证金的权利:
①谈判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文件的;
②谈判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谈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谈判单位与采购人、其他谈判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腾冲市人民医院
地 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明和小区139号
联 系 人:王丽锦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联 系 人:石正东
联系电话:133*****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正东
电 话:133*****863
2024年05月30日
标签: 消防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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