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2024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定远县2024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 号)要求,现将《定远县2024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完成“十四五”末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的工作目标,高质量推进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指导全县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范围,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做好城乡统筹规划,科学确立年度实施计划,扎实做好改厕布点规划,具体到村、组。以全县为单位,按照不同村庄类型,合理制定改厕方案,选择适宜改厕模式,全面完成改厕任务,确保到2025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 %以上。
三、文件起草过程
我县按照上级下发的《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皖农社〔2021〕149号)、《滁州市“十四五”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滁农社〔2022〕11号)以及《定远县“十四五”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定农〔2022〕98号)文件要求,起草《定远县2024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初稿),于2024年3月5日下发至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定远县2024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该方案无需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另将该实施方案规范性文本、起草说明情况报告、征求意见函以及无反馈意见说明、县农业农村局法制部门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和作为法律依据的上级文件正式文本等材料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提交县政府作为常务会议研究议题。
四、工作目标
2024年度改厕目标3816户,其中,新建户改厕3052户,对完全不能使用的2017和2018年改造的厕屋和化粪池进行彻底整改或重建764户。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实施范围、施工方式和资金安排、实施步骤、户厕改造技术路径、保障措施等六个部分。明确了2024年度完成3816户改厕的工作目标。坚持质量优先、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县各乡镇农村改厕工作,各乡镇负责户改厕工程建设、质量把关、资金申报发放以及户改厕后续长效管护等工作。为保障相关工作统一协调推进,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农村改厕工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谋划布局,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统筹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
六、创新举措
根据不同改厕模式,在施工方式上采取“农户自建”“班组代建”和“乡镇统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实行班组代建。乡镇采购厕具(玻璃钢化粪池或水泥预制式化粪池)发放给农户,农户可自建。对无改厕劳动技能的家庭,经农户自愿申请,由乡镇或村“两委”组织施工代建班组,经业务培训后上岗。村、农户、施工代建方签订三方代建协议。
(二)乡镇主导统建。对涉及厕具采购+施工建设项目的乡镇,由乡镇主导建设,统筹安排厕具采购、项目设计和工程建设等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审计制、验收制等。
(三)砖砌式化粪池建设。在严格执行砖砌式化粪池技术要求前提下,农户可申请乡镇或村组代建,经乡镇和县级验收合格后,实施奖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农村改厕工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全县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推进调度等。各乡镇安排专人分管,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村(社区)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施工配合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对接,农户改厕奖补资金、厕具采购资金以及乡镇用于改厕招标代理、监理、审计等资金除省、市奖补外,由县财政保障。同时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宣传指导、制作管护标牌、组织技术培训、召开试点现场会等工作经费约20万元。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印发新建厕所明白纸,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把改厕标准要求、改厕奖补政策及改厕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等逐村逐户宣传到位,及时宣传报道农村改厕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招标采购。强化农村改厕招投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大对农村改厕工程的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力度。以乡镇为单位对化粪池、水箱、便器、管材等进行统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应明确化粪池、管材等重要参数和质量要求、供货期限、保修期等,确保采购优质的改厕产品。
(五)加强督查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在改厕工作的每个阶段强化监督检查,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乡镇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报县委、县政府调度。要全程做好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乡镇开展现场培训和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对改厕项目成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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