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0103破9号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云0103破9号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3年7月31日在全国破产重整信息网及管理人公众号发布了KC2008-08号地块“置地广场”项目商业裙楼、地下室及A座写字楼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公告,至报名截止日2023年8月30日,仅有海奥莱公司一个主体参与报名,意向投资人于2023年10月24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经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主要债权人多轮沟通后,认为该方案不具备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核的条件。为推进置地公司的重整程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实现置地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故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详见公告正文)。
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置管字第035号
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申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6日依法裁定受理了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决定书》,指定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了重整各项工作。2022年9月2日上午9:30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置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会议表决通过了管理人提交的《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继续营业方案》、《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置地广场”项目借入共益债复工续建方案》,置地公司启动的KC2008-08号地块“置地广场”项目第一阶段B 座住宅楼复工续建工作,现B座住宅楼已经完成竣工备案,并于2024年3月8日交房。
为推进置地公司的重整程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实现置地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同时为保障重整投资人的引入能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开展,充分接受各方监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公开方式招募KC2008-08号地块“置地广场”项目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置地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于2008年02月04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股东为:云南中天世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和云南合泰丰实业有限公司,其中云南中天世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股76%、云南合泰丰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4%。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城市旧城改造、城市服务性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凤凰村泓瑞花园3单元9楼。
截至目前,置地公司在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共计开发建设1个项目,即KC2008-08号地块“置地广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地处鼓楼街道,位于昆明市市中心,东临北京路城市干道,西临吹箫巷次干道,南临人民路(广发银行以北),北临规划路(银海国际公寓以南)。于2012年开工建设,于2016年年初停工。在各级政府、法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项目B座住宅楼于2022年6月启动破产重整后复工续建。
本项目用地29.5亩,规划建筑面积建设规模******.59㎡,容积率8%,涉及5个地块,现均处于在建状态。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项目与昆明市地铁2号线交三桥站A出口无缝接驳,转乘6号线直通长水机场,地铁1、2号线直达高铁昆明南站,驾车30分钟可达机场;项目周边北京路与人民路等城市主干环绕,地处金融商圈核心区域,是昆明独有的城市核心交通网络节点及优质物业。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A座写字楼、B座住宅楼、商业裙楼和地下室4个部分:
1.A座写字楼部分:规划为商务办公楼,建筑总高258.8米,共53层,一层为10.2米挑空大堂,标准层单层层高4.2米,配备27部品牌高速电梯,建筑面积******.74㎡。现A座写字楼办公楼正负零以下主体结构(4层)全部施工完成,上部芯筒主体结构施工至11层,外框钢结构施工至7层。A座写字楼建筑外立面采用环保降低热辐射的中空LOW-E玻璃幕墙设计,兼具无遮挡视野观景、良好采光及优质隔音效果;
2.B座住宅楼部分:规划为167.6米49层住宅楼一栋,建筑面积*****.80㎡,已经于2024年1月24日取得《昆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并于2024年3月8日交房,目前尚余有部分可售物业;
3.商业裙楼及地下室:包含地上5 层商业裙楼、4层地下室(其中负一层为地铁商业,负二至负四层为车位及功能房)。其中商业裙楼建筑面积*****.92㎡,尚未施工建设。地下室建筑面积*****.13㎡,采用逆作法施工,已施工完成地下室顶板、负一层结构板、负二层结构板的85%,地下室负三层、负四层尚未施工建设。
二、重整投资人报名须知
(一)投资人须知
1.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内容系招募文件的一部分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3.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重整复工续建的工作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可决定中/终止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4.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重整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公告所述信息未必完整描述债务人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也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
5.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提交报名参选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应要求。
2.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充足的资金能力参与重整,并能出具相应的资金实力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剩余未建商业裙楼及地下室、A座写字楼预计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0亿元(本投资预估金额仅供参考,投资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尽调情况并结合拟申报的投资方案进行测算)。
4.重整投资人按招募要求缴纳报名保证金且提交报名参选材料后方具备参与重整的遴选资格。
5.本项目因超高层、逆作法的施工技术要求,意向投资人为建设施工类型企业的或联合体中含建设施工企业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资质要求。
6.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以上1、2项主体条件,联合体投资人至少一家应符合3项资金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签订书面的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若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施工单位的,应当满足本以上第5条关于项目施工资质的要求。
7.意向投资人熟悉房地产开发流程,具有开发、建设、投资烂尾楼或其他房地产相关经验的,可向管理人提供相关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须知
1.报名时间 (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自本招募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之日起有效)
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4年6月30日17时00分前,向管理人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本次招募期限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17时00分后,管理人不再接收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08号置地广场项目(在建)项目部现场2楼管理人办公室。
(2)联系人:李律师
(3)联系电话:139*****616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本公告后附模板);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内容包括: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资金能力或融资能力、相关的优势等信息;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详细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件等);
(4)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资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4)相应的资金实力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若联合报名的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一式两份,无模板文件请意向投资人自行制作)。
(四)流程安排
1.报名材料初审
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后,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日起3日内,向各意向投资人发送《报名材料初审结果告知书》。
2.缴纳报名保证金
向管理人现场报名并提交参选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缴纳¥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的报名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名: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正义路支行
3.尽职调查
通过初审的意向投资人可于管理人告知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尽职调查申请》,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若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尽职调查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应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完成。
4.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4年7月3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规模、投资资金来源、续建方案、投资条件、违约责任、履约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必须以密封的方式向管理人进行提交。
5.遴选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在政府、法院监督指导下组织开展重整投资人遴选工作,以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
(1)若有且仅有一名适格意向投资人报名且提交满足招募条件的《重整投资方案》的,在收到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次日,由公证机构开封并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进行保全。公证机构开封并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进行保全后45日内,根据重整案件的具体情况经研究《重整投资方案》切实可行的,该意向投资人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
(2)若有大于一名适格意向投资人报名且提交满足招募条件的《重整投资方案》,于2024年7月30日17:00,由公证机构开封并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进行保全。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以及其他综合因素,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起45日内进行遴选,最终确定正式的重整投资人及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
6.重整投资协议签订
管理人在确定了重整投资人后30日内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协商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重整投资协议》在《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或经人民法院批准裁定通过后生效。
7.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依程序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与正式重整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或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管理人账户如下:
开户名: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正义路支行
8.经确定的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未内在30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或《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10日未按要求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正式的重整投资人身份,本项目正式重整投资人确认为经遴选确定的备选下一顺位意向重整投资人(若有);若仅有一名重整投资人的,则本次招募终止。
(五)报名保证金退款安排
1.对报名材料初审未通过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初审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2.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且按要求交付履约保证金缴纳后7个工作日内,向正式重整投资人以及其他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3.以下情况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1)经管理人材料初审通过后,在进行遴选期间主动退出参选的;
(2)经程序确认的正式重整投资人不在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3)经程序确认的正式重整投资人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的;
(4)在签订重整协议时向管理人提出《重整投资方案》以外的附加条件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获选的;
(6)意向投资人在参与过程中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有资金实力、履约能力的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昆明置地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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