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用设备招标公告
-教学通用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承德医学院 | ||||||||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安远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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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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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分包名称:承德医学院教学用通用设备-教学通用设备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859万元 分包名称:承德医学院教学用通用设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5万元 分包名称:承德医学院教学用通用设备-多媒体设备更新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包: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包: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3包: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7月01日至2016年07月0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09:00 | ||||||||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09:00 | ||||||||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20 | ||||||||
踏勘: 承德医学院教学用通用设备-教学通用设备公开招标踏勘时间:2016.07.08 09:00至2016.07.14 17:00 踏勘地点:项目实施现场(详询采购人)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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